首页 > 悬疑推理 > 破天求圣 > 第534章 奔赴清坤谷

第534章 奔赴清坤谷(1/2)

目录

一路有惊无险,再无人上前阻拦。

云天顺利落在大殿前的巨大广场上。

广场由整块黑曜岩铺就,极为宽阔。

昔日因封锁而门可罗雀的景象早已不再,此刻人流熙攘,虽未恢复鼎盛时的摩肩接踵,却也有了往昔六七成的热闹。

各族妖修奇形怪状,汇聚于此,嘈杂之声与驳杂气息交织,一片生机盎然。

云天混入人流,如滴水入海,毫不起眼。

他低垂眼帘,循着记忆中的路线,熟门熟路穿过人群,来到一处办理传送的窗口前。

窗口后坐着一名身着传送殿制式法袍的炼虚初期妖修,正百无聊赖地打着哈欠,见有人前来,才懒洋洋抬眼。

“去哪里?”

语气带着几分不耐。

“晚辈……要去中天界。”

云天抬头,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恭谨与拘束,声音平淡地报出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目的地。

听到“中天界”三字,那炼虚妖修动作一顿,原本慵懒的眼神多了几分审视。

他上下仔细打量云天一番,确认其身上玄凤山庄的法袍与气息后,并未立刻办理,而是转头望向身后一间光线昏暗的静室。

“启禀执事大人,有一位玄凤山庄弟子,要前往中天界。”

静室中一片沉寂,仿佛无人应答。

云天的心,在这一刻不由自主提了起来。

他能清晰感觉到,一道晦涩而强大的神念从静室中探出,如一条冰冷毒蛇,在他身上缓缓游走,细细探查着他神魂的每一处角落。

云天依旧保持着底层弟子该有的惶恐与不安,任由神念扫视,不露半分异样。

片刻后,那道神念似是未发现异常。

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缓缓从静室传出,带着久居上位的威严:

“是玄凤山庄的人,没什么问题,放行。”

短短一句话,在云天耳中却如天籁,紧绷的心弦骤然一松。

“是!”

窗口那妖修闻言神色一正,立刻恭敬应下。

他再看向云天时,审视之色尽去,又恢复成公事公办的冷淡。

“传送中天界,一亿灵石。”

云天没有丝毫迟疑,当即从储物戒中取出一个储物袋,双手奉上。

那妖修接过,神念一扫确认无误,才取出一枚传送令牌,随手丢在柜台上。

“拿着令牌,去甲字三号阵台等候。”

“多谢前辈。”

他对着妖修微微躬身一礼,这才转身,不疾不徐朝大殿深处的传送阵群走去。

踏上那座既熟悉又陌生的甲字三号阵台时,周遭喧嚣仿佛瞬间远去。

他站在阵法中央,望着脚下繁复玄奥的符文,感受着阵台边缘灵石凹槽中磅礴的空间之力,心中百感交集。

终于……要离开了。

一口郁结胸中数年的浊气,被他长长吐出。

那张属于“乌林”、总是带着几分颓唐畏缩的脸上,嘴角终于不受控制地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发自内心的如释重负。

下一刻,阵台边缘符文次第亮起,璀璨银白光华冲天而起,瞬间将他身影彻底吞没。

空间法则之力轰然降临,视线所及尽是扭曲变幻的光怪陆离。

云天的身影,就此消失在妖灵天界。

……

空间扭曲带来的眩晕如潮水退去。

当脚下传来坚实触感,刺眼的阵法光华敛入地底,云天已置身于一座无比熟悉的大殿之内。

人声鼎沸,气息混杂。

无数修士往来穿梭,一道道传送光柱此起彼伏,构成中天界中央浮岛独有的繁华景象。

与妖灵天界充斥着血腥与蛮荒的粗犷不同,这里带着一股久违的人间烟火气,让云天紧绷许久的心神彻底松弛下来。

他没有立刻离开,只是站在原地,静静望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竟有恍如隔世之感。

不过他也不打算久留。

前渊岛有宋道元坐镇,无需他过多操心。

中天界这等稀薄灵气,早已满足不了他如今的修炼需求。

如今他身上隐患尽除,天苍界飞升通道也已布下后手,正是寻一处宝地安心闭关、冲击更高境界的最佳时机。

心念既定,云天不再耽搁,身形一动汇入人流,径直朝着通往其他界域的传送区行去。

“清坤灵界。”

在值守修士略带惊异的目光中,云天平静报出目的地,干脆利落地支付了一笔足以让任何化神修士倾家荡产的巨额灵石。

嗡!

又一次短暂传送过后,云天再次睁眼,一股浓郁得近乎化为实质的天地灵气扑面而来。

仅仅深吸一口,精纯灵气便涌入四肢百骸,令他周身毛孔尽数舒张,神魂都为之清爽一振。

清坤灵界,时隔一百五十载,他终于回来了!

这里,才是他心中真正认可的修炼圣地。

至于闭关之地,云天心中早有最佳选择——正是清坤谷深处,那座被天然迷阵笼罩的万象神鹿血湖!

那里不仅有天然大阵作为屏障,隐蔽至极,更有一池神鹿精血,正是他修炼《万圣龙象功》的无上宝地。

如此天造地设的洞天福地,他岂能错过。

念及于此,云天不再于传送殿停留,直接动用此地短距传送阵,身影一闪,便出现在昆仑城内的灵魔阁中。

此地依旧繁盛喧嚣,与他上次离开时别无二致。

他习惯性地将神念悄然铺开,如一张无形大网,瞬间笼罩大半个昆仑城。

城中修士气息如繁星映入感知,可在那无数气息之中,他却并未寻到那道熟悉的身影。

悟明和尚,不在城中。

云天眉头微挑,随即便不再深究。

修仙之人各有缘法,或许外出云游,或许寻地闭关,都属寻常。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