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认错了(1/2)
吵架的原因也简单:女孩想吃烧烤,坐下来要点烤串,男人不想吃,两人便吵起来。越吵越凶,最后男人急了,冲女孩嚷道:“你他妈要吃就自己吃,我没工夫陪你!有本事今晚别回去!”说完转身走了,把女孩撂在那儿。
女孩十分尴尬,想跟上去又拉不下脸,不走吧又怕那男人真不让她回去。
郭龙海见状,立刻凑了过去:“美女,不就是想吃烧烤吗?我正好也想吃,想吃什么你点,我请客。”
在这种情形下,他这做法对女性的杀伤力不小。女孩多半会选择跟他吃饭——不为别的,就为出口气。何况眼前这男人看着还算顺眼,自然容易上钩。
两人吃了顿烧烤,聊得挺愉快。酒足饭饱后,女孩兴高采烈地跟着郭龙海走了。
郭龙海说要带她去玩玩,她也没多想。他把人带到大文屯附近一处野外无人的地方,故技重施,掐死后从容离开。
有些女人就是太任性,尤其是跟男朋友或老公吵架后,头脑不冷静。这时谁给点温暖,便投怀送抱,极易被骗。
有人或许会问,这女人又不是小姐,郭龙海为何要杀她?他落网后并未交代此案缘由,但按他以往的作案心理推测,大约是觉得这女人年纪轻轻就跟老头瞎搞,像极了当年的小罗和老黄。
看到他们,他便想起那个让他蒙冤入狱的女人,杀之便等于出了口恶气。
接下来是一九九六年。这一年郭龙海异常老实,一桩案子都没做。
主要原因是他很少出差,每天下班就回家。他也不愿在都匀本地作案,觉得不安全。虽然之前在独山县干过一桩,但那毕竟是都匀下辖的县,其余全在外地。干完就走人,上哪儿查去?
这样平静地过了一年多。
一九九七年五月,郭龙海又忍不住了。
生活中总能遇上些让他心烦的事——其实许多事与他无关,他就是自己找气生。看电视,见里面有女人骗男人,他便气得受不了;走在大街上,看到哪个女人胡搅蛮缠,他便不由自主地想杀掉她解气。
手开始痒了。
加上这几年下来,他前后弄死六个人,一次都没被查到过,胆子便大了起来。他想,就算在都匀杀几个,又能把我如何?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三日晚上十一点多,他跑到都匀火车站附近转悠。
妻子回娘家去了,家里就剩他一人。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便出来溜达。这次他是有备而来——特意穿了套铁路员工的制服,不知从哪儿弄来的。
穿这身衣服的目的,是无论怎么溜达都不会引人注意,必要时还能冒充铁路员工。
他这次来,就是想找个暗娼,玩玩之后弄死。就这么简单。
转悠了一会儿,他瞄上了一个女人。身高一米六左右,二十多岁,穿着打扮十分时髦。凭着他多年找小姐的经验,他断定这女人一定是出来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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