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到此终了(1/2)
彭毅啊彭毅,你明知他们干的是什么事,还一次次提供信息。若不是你,他们能找上那些人家?
至于分多分少,那是你们内部的事,与抢劫的性质无干。后来的吴少华家,你不也冲进去了么?
虽是未遂,但既入伙,便是一伙。毙你不冤。
1991年12月26日,二审裁决三天后,张明高、宋建连、熊中毕、彭毅四人,被执行枪决。
人虽死了,事却没完。
前面说过,他们是四个一起审的。其实还有一个法庭,审的是另一批人。
围绕张明高案,分了两个法庭:一个审这四人,另一个审那些盗窃、窝藏、销赃的。
张明高的亲戚们——大姐、大姐夫、二妹、二妹夫、弟弟张明强——一勺烩,全逮了来。
还记得张明高提的条件么?不要为难我的家人。
警察当时是答应了。可这事搁现在谁都明白:让你痛快交代,抽根好烟、喝点好酒、吃点好菜,这些能满足。
其他的事,审你那几个警察做不了主。量刑是法院的事。
张明高至死不知他的姐姐弟弟妹妹全被抓了——没关一处,消息全无,两个法庭各审各的。
且看看这些亲戚的结局。
大姐张爱珍。张明高让弟弟给她一万块钱。得知弟弟被抓后,她没主动上交这钱,反倒拿去还了债。抓了。
弟弟张明强。销赃,给张明高扔土枪零件,知情不报。抓了。
二妹妹张爱萍、二妹夫沈红林。这二人原本闹离婚,沈红林无意中发现大舅哥藏有土枪,便以此要挟:你哥私藏枪支,肯定没干好事。你要离婚,我就捅出去。
婚是没离成,但知情不报,两口子全抓。
大姐夫袁国平。张明高那些土枪的火药,是骗他弄来的。逮了。
陈继贤。与张明高共同盗窃三次,数额不小。跑不了。
熊汉生。销赃,那些金首饰都是他处理改造的。也逮了。
审理之后,判决如下:
大姐张爱珍,三年。
弟弟张明强,七年。
二妹妹张爱萍,五年。
大姐夫袁国平,两年,缓刑三年。
二妹夫沈红林,两年,缓刑三年。
销赃的熊汉生,三年。
这些人中,判得最重的是陈继贤——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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