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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章 哈尔滨雌雄双煞结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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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程玉莲却不服,提出上诉。

她的理由倒也简单:人不是她杀的,动手的全是杨永智;分尸她也没参与,只在旁边看着;抛尸她倒是跟着扔过,可没杀人就不该判她死刑。

这理由自然是站不住脚的。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这对“雌雄双煞”被执行枪决。

夫妻二人,带着满身罪孽与这一段荒唐残暴的人生,就此离开了人世。

案子讲完了,略谈几句看法。

先说杨永智。

此人是个又怂又不老实的角色。

说他胆小,他敢盗窃扒窃,也敢杀人分尸;说他胆大,他又不是那种说打便打的狠角色,街头好勇斗狠那一套他玩不转。

更致命的是他没有志气。

发现妻子在外头与人勾搭,他拿她毫无办法,反被妻子拿捏得死死的。

根源在于他没能耐挣钱,靠妻子养活,离婚是万万不敢的——离了,钱没了,媳妇也没了,只能打光棍。

后来敲诈得了四千块钱,受了启发,便打起了“仙人跳”的主意。

倒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老婆抓不住流氓。

他是真舍得,拿自己的妻子做诱饵。

我对他的评价就三个字:没出息。给男人丢脸。

再说程玉莲。

自幼父母离异,跟着母亲长大。

母亲单身一人带她,身边不可能没有男人来来去去。

今儿个叫叔叔,明儿个叫大爷,这般成长环境,对她影响不可谓不深。

她在男女之事上便格外随便,男友不断,早早就与多人发生过关系。

这样的女人,爱慕虚荣是必然的——要打扮得花枝招展才能吸引男人,没有银子哪成?

那个年代,正经人家是不敢娶这样的女子的。

若非如此,她也不至于嫁给刚出狱的杨永智。

刚结婚时日子还算和美,可新鲜劲儿一过,柴米油盐、鸡毛蒜皮便全浮了上来。

偏又赶上改革开放,一切向钱看,她便拿自己的色相做起交易来,一步步走上了“仙人跳”的路。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不可能回回顺当,但凡有一回不顺,便容易惹出大祸。

一旦背上人命,这条路也就走到头了,被逮住枪毙,不过是迟早的事。

最后提一提“仙人跳”这个行当。

自古便有,清代始得此名,旧称“扎火囤”,港澳一带叫“捉黄脚鸡”。

便是到了今天,这种事也未曾绝迹。

奉劝有这类心思的人,处处是陷阱,多加小心。

若真有需求,不妨去那正规挂牌的场所,切莫在公园街头胡乱搭讪,免得人财两空,再挨一顿揍,憋一肚子气。

这可不是教人学坏——去正规场所,至少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开这类凶险。

还有一点值得一说。

案子里那几个男人,并不是奔着找小姐去的。

他们去舞厅,为的是找情人、玩一夜情。

杨永智和程玉莲最初闹起来,不也是因为找情人么?

如今这世道,找个情人、玩个婚外恋、养个小三,似乎都不算什么事了,见怪不怪。

但我还是想说一句:出轨有风险,行事须谨慎。

往小了说,破财消灾;往大了说,小命不保。

每年因情杀闹出的案子,从来不在少数。

若真被人堵在屋里,撞见你与人家的老婆或丈夫纠缠不清,对方一时激愤给你几刀,哪一刀扎正了,这辈子便交代了。

为这点事,当真不值。

生命诚可贵,听不听劝,便是各人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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