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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刑场四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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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对秦香莲说对不起——可那两个字在嘴里好像被刚才的破鞋砸烂又被他嚼烂了,吐出来却只是一股腥臭的血沫。

由那个破鞋他想起当年那双秦香莲新纳的布鞋,针脚细密,纳的是她整夜整夜的心意和爱意。他记得自己穿着那双鞋走进考场,那时还发誓要让她做天下最荣耀的妇人。可当他踏上金殿的红毯,那双鞋就成了寒酸的罪证,被他扔在井底,连同她的信、孩子的胎发、他们十年的贫贱相守,一并在井底沤成了烂泥。

陈世美想哭,原来有些东西,你扔得掉,却总会以另一种方式,在另一个时空砸回你脸上。

他“嗬嗬”地喘着,想要跪起来,想要爬过去,哪怕只是抓住囚车木栏,让孩子看清他——不,是让他自己看清孩子。可枷锁太重,自尊太脆,罪孽太深。他越是挣扎,越是像一条被钉在木板上的毛毛虫,丑陋而徒劳。

那一刻他就已经“死”了。死在权力的毒性里,死在郡马马的光环下,死在自己亲手熬制的蛊汤中。而此刻站在这囚笼里的,不过是那具尸体最后一次抽搐。

他还活着,其实他早就死了!

孩子又问了句什么,秦香莲低下头,嘴唇动了动。“状元之才”陈世美读懂了那个口型。

她说的是这几个字:“他不是了。”

他不是陈郎,不是爹爹,不是人。

他只是戏里的那个坏人,或者将永远是忘恩负义负心汉伪君子贪官污吏等“坏人符号”。

这句话比任何判词都锋利。它意味着,在他抛弃了妻小之后,妻小也终于将他抛弃。不是恨,恨还需要力气;是彻底的剥离,将他的存在从他们的生命里剜去,不留一丝余毒。他连“罪人”都不配当,只是一个角色,一个符号,一个用来教化孩童的反面教材。

囚车继续前行,孩子的脸在人群中一晃而过。

陈世美终于发出声来——那是一声不似人声的呜咽,像野兽被掏空内脏前的最后哀鸣。他想说“冬哥儿,爹对不住你”,想说“香莲,我后悔了”,想说“如果能重来……”

可他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一路呜咽。

因为有些路,走到尽头才发现,根本没有“如果”。

监斩官包拯今日格外威严,他端坐高台,一身紫色官袍,头戴獬豸冠,面如黑铁,不怒自威。他身旁站着王中华——今日特旨,准其“观刑明法”。

“带人犯!”包拯的声音如洪钟,压过一切嘈杂。

陈世美被拖下囚车,按跪在刑台中央。刽子手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手中鬼头刀在晨光下泛着寒光。

“陈世美。”包拯展开判决书,“你犯杀妻灭子、残害同窗、构陷忠良、私刑拷打、勾结匪类、盗卖钢铁、炼制蛊毒等十二项大罪,证据确凿,供认不讳。依《大宋刑统》,判斩立决。你可还有遗言?”

刑场刹那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等着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郎、郡马爷,最后的遗言,最后的表演。有几个拿着破碗馒头的人在刑台周围等着,等着用他的血治病。据说,刚死的人,热血能治病哩。

陈世美抬起头,目光掠过包拯,掠过王中华,最后落在秦香莲母子身上。他张了张嘴,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太祖遗训,大宋与士大夫共天下,不得杀士大夫……”

话音未落,刑场东侧人群里,一个身穿洗得发白儒衫的老者猛地站了出来。他须发皆白,腰背佝偻,手里拄着一根磨得光滑的竹杖,声音却洪亮如钟:

“住口!陈世美,你也配提‘士大夫’三字?!”

老者颤巍巍地举起竹杖,直指刑台:“老夫陈同文,庆历三年进士,今日便要替天下读书人,说几句公道话!”

刑场瞬间安静,所有人都看向这位老儒。

陈同文深吸一口气,眼中含泪:“太祖遗训‘不杀士大夫’,保的是那些忠君爱国、修身齐家、为民请命的读书人!保的不是你这等读圣贤书、行禽兽事的衣冠禽兽!”

他一步步向前,竹杖重重顿地,每说一句便前进一步:

“你杀发妻子女,孝悌何在?!”

“你害同窗好友,仁义何存?!”

“你构陷忠良铁匠,信义何往?!”

“你勾结匪类、炼制蛊毒,廉耻何堪?!”

老者走到刑台前三步处,老泪纵横:“陈世美,你玷污了‘读书人’三个字!玷污了‘士大夫’的清名!玷污了我们姓陈的祖宗!今日这一刀,斩的不是太祖遗训保护的士人,斩的是披着人皮的豺狼负心汉!”

话音落下,刑场爆发出震天喝彩: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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