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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吴京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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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改变了诉讼策略,还是得向委託人说一下。

这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说白了,律师属於服务行业。

就像你去买东西一样,总得跟客户介绍產品的用途以及优缺点。

“核对一下身份信息。”

这时候,书记员过来了。

金胜也把自己律师证递了过去。

“你们这边有什么资料需要提交给法庭的吗”

“有....”

张琴把准备好的一摞卷宗摆放到了前面。

“这里是11份案例,连同上次的14份,共同作为辅助证据。”

“哦...好的,我这边登记一下。”

书记员接过卷宗后,眼神有点异样。

对面的被告席上,吴阳荣看到这一幕后,眉头又忍不住皱了一下。

心里的不安感越发强烈。

按照齐佑民的说法,事情全都安排好了,今天庭审也只是走个过场。

毕竟市里的大领导都发了话,连省里来的哪个处长也已经谈妥。

可看金胜这边的架势,反倒像要大干一场。

他感觉这个叫金胜的小律师,很邪门啊!

莫非是八字天克......

金胜这时候开口问道:“我想问一下,咱们这次庭审,確定是在网上进行直播的吧!”

“嗯...对的。”

书记员不疑有他,点头应道。

金胜接著问道:“那话筒、收音方面总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不会的,这些我刚才都已经检测过了。”

“好的,谢谢...”

看到金胜的笑容,书记员不知道咋滴,后背有点发凉。

连忙抱著资料返回了自己的位置上。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隨著书记员开始庭审前的程序,金胜则拿出了一份资料,静静的放在了面前桌子上。

开始默默等著。

“全体起来,请合议庭入场。”

话音落下,范新之带头走了进来,脸上神色显得非常轻鬆。

目光更是朝著金胜这边看过来,两人刚好对视了一眼。

呦吼.....

这是在挑衅自己吗

金胜乾脆嘴角含笑,对著他眉头挑了一下。

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之间有什么『特殊关係』吶!

这一次,直接把范新之给整不会了。

脚下更是被椅子给绊了一下。

“咳...请坐吧!”

等到眾人全都落座之后,法槌响起。

“咚....”

“台海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正式开庭。”

“本案为自诉人周泽,起诉吴阳荣、叶海良,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財物等两项罪名。”

“並於5月23日上午9点45分,进行了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中,也出现了不少特殊情况,目前已处理完成。”

“在此,我先简单的说明一下。”

“被告人吴阳荣辩称,关於拆迁项目实际负责人,为荣恆地產的项目经理江茂行。”

“並出具了一份,由江茂行本人亲笔所写的情况说明。”

“自诉方代理律师以知情时间上的差异,质疑了这一份『证明』的真实性。”

“由於涉及偽证罪、包庇罪等刑事犯罪。”

“法庭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向治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经查实,江茂行的確为荣恆地產公司,在洋径村项目上的主要负责人。”

“第一次开庭中之所以供述存在差异,是被告人吴阳荣念其是老员工,为公司发展作出了不小贡献。”

“心存侥倖之下,为其进行遮掩、弥补。”

“但由於本案的另一被告人叶海良,在接到法院传票之后去当面质问。”

“吴阳荣眼见事情闹大,这才叫来了江茂行本人,由他亲口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这也是叶海良在第一次庭审中,陈述有所出入的主要原因。”

“我手里这一份,是由台海市治安局出具的案件侦查结论。”

很快,东西就由法庭助理递了过来。

金胜接过之后隨意扫了两眼。

对自己上次庭审中提出的质疑点,解释的非常合理。

同时还有治安局进行背书。

任谁看了,都挑不出毛病。

所以,吴阳荣还是想把罪名全都扣给江茂行。

呵.....希望你能如愿。

范新之此时又接著说道:“至於本案的另一项爭议。”

“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中,来源属於『非法获取』这一点。”

“法庭同样於第一次庭审之后,向治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目前业已查明。”

“事由涉及魔都市竞诚律所几位员工。”

“据几人交待,由於不满自诉人代理律师金胜,平时在律所中囂张跋扈的行为。”

“故此才会拍摄证据照片,发送给被告人辩护律师。”

“目的就是想让金胜输掉这次诉讼。”

“这一份,是由治安局出具的案情说明。”

范新之把东西交给庭审助理的时候,还特意朝著自诉席上看了看。

但他看到的,却是金胜脸上毫无波澜。

心里略微有点失望。

可他並不知道,金胜其实早就猜到了这一点。

以范新之睚眥必报的性格,又怎么会轻易放弃能让自己『难堪』的机会。

金胜此时又拿到了一份资料。

这次乾脆连看都懒得看了,直接丟到了一边。

毫无意义。

“好,关於第一次庭审中的问题,本席已经进行了详细说明。”

“被告方,还要不要再次向你宣读起诉书”

听到范新之的提问后,於翔斌很乾脆的回道『不用』。

虽说刑事案件每次开庭程序都一样。

但第二次还是能省则省。

只要在第一次的时候,有过庭审记录就行。

范新之此时看向金胜道:“自诉人,还有没有其它问题。”

“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就直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金胜猛的转头看向审判席道:“法官阁下,你好像连双方的权利跟义务都没有说明吧!”

“这是违反诉讼程序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在开庭的时候......”

“作为主审法官,你难道不知道这一点吗”

被金胜给懟了一下,范新之是既无奈又毫无办法。

在他看来,这就是针对刚才的反击。

“自诉人,这一次是一审的二次开庭,有些程序是允许省略的。”

“如果你非要坚持,那我可以给你来上一遍。”

金胜没有回答,直接来了一招『吴京手』。

示意可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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