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广场行刑(2/2)
年长的少年转头问旁边的八九岁的少年道:
“若弟,你怕不怕?”
八九岁的少年摇了摇头道:
“霄哥,我不怕!这活着受罪说不定还不如死了来的好。
死了重新投胎,说不定咱们也能每天吃‘鑫悦楼’的脆皮烧鸡呢。”
年长的少年苦笑着道:
“你还想着你的烧鸡啊,你可是把执弟的鸡腿都抢去一半呢。”
八九岁的少年道:
“那是啊,‘鑫悦楼’脆皮烧鸡可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说着,他使劲舔了舔自己干裂的上唇。
年长的少年低头道:
“哎,早知道今日就是咱们的死期,我也就再拿一两只烧鸡回来了。”
八九岁的少年道:
“还不是你脸皮太薄?
那小姐姐肯定是看上你了,你要你去拿,她肯定给你的。”
年长的少年脸一红道:
“谁说我去向她要烧鸡了?
那天只是赶巧红鸾在那里吃饭,正好她又不爱吃脆皮烧鸡,这才给了我。
我说再拿一两只的意思是去偷一两只回来!
以我的身手,偷一两只烧鸡还是很简单的。”
八九岁的少年悻悻然道:
“但你从来没偷过,我觉得你不疼我和执弟。”
年长的少年眼眶一红道:
“如果是因贪吃而偷烧鸡,又怎么对得咱们起死去的父母?”
说完,他像是下定决心一样,咬着牙道:
“如果真有来世,我还做你哥哥。我发誓,来世我每天都给你偷一只烧鸡。”
八九岁的少年惨然一笑道:
“如果还有来世,我却不愿吃你偷的烧鸡。”
年长的少年奇道:“这是为何?”
八九岁的少年道:
“来世我要投胎到一户好人家,再也不想像现在这样了。”
说完,抹了一把眼泪。
年长的少年听他这么说,默然无语。
金袍道人见这三小贼还是嘴硬不说,脸上狠劲一闪,道:
“如此,就不要怪哥哥我心狠手辣了。”
说完,将手上令牌一挥,道:
“金剑令在此,刀斧手听令,将这三个小贼的双手即刻全部砍下,不得有误!”
此令一出,众人又是一阵起哄道:
“注意看,要见血了,要见血了!”
刀斧手们往自己的手心吐了一口唾沫,抬起刀来,就要往下砍去。
忽然一阵妖风大起。
大风卷着不知道哪里带来的细沙扑面而来,众人瞬间就迷了眼。
这时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
“妖人劫法场啦,大家快跑啊!”
金剑广场一时乱作一团。
金袍道人听到“妖人劫法场的”喊声时,顿时整个人都懵了。
怎么会?怎么会有人为了这三个没爹没娘的小贼劫法场?这不是搞笑吗?
师傅交代事情的时候专门说过,这可是个长脸的美差。
既能在金灵城众人面前威风一把,树立威信,又没有一点点风险--
要被惩戒的三个小孩是孤儿,不会有人记恨或者找麻烦。
至于他们父亲勾结藏匿妖人之事,都是捕风捉影的谣传加上自己的肆意编造。
可是现在怎么会又有妖人劫法场?难道是自己乌鸦嘴显灵?
不过要不是眼睛也被风沙迷住,金袍道人也想张开双眼看看妖怪到底长什么样子。
说到妖怪,他只是听说过,从来都没见过。
他只知道城外的老山里,妖魔鬼怪众人。
它们法力高强,爱吃人,杀人不眨眼,没人性。
金袍道人一直睁不开眼,看不到传说中的妖怪倒没什么。
但让任霄,任若,任执三兄弟跑了,可就惨了。
师傅的责罚自不用说,金剑门的门规也饶不了他,这可怎么是好?
等金袍道人睁开眼睛的时候,任霄,任若,任执三兄弟早就跑出金灵城外了。
任霄抱着任执,牵着任若出了城门就直接向老山的方向跑去。
他知道,只要朝老山跑,就没有人敢出来追他们。
大家都怕山里的妖怪,其实他自己也怕。但是他更害怕城里的那些人。
遇到妖怪大不了被一口吃了,遇到金剑门的人可就是砍手,然后再活活饿死。
死了以后,运气好的话,被野狗吃掉。
运气不好,被会妖术的人拿了去禁锢灵魂,永世不得超生,那就惨到极点了。
刚刚的那阵怪风真的是帮了大忙了,没有那阵风,兄弟三人肯定已经血洒金剑广场了。
不过那风也是奇怪:
把所有人都吹得闭了眼睛,唯独兄弟三人不但一点风没吹到,绑在手上的绳索反倒被解开了。
看来是老天有眼,父母保佑。
想到这里,任霄加快了往深山逃亡的脚步。
还好任若很懂事,任执又在自己怀里睡着了。
兄弟三人就这么加劲地越跑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