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平乐坊十三号(1/2)
汤姆森冲锋枪是一款极具传奇色彩的武器,火力凶猛,因其独特的枪管散热片和标志性的弹鼓/弹匣设计,在1920-30年代的美国黑帮火拼中声名大噪,“芝加哥打字机”这个绰号就是这么来的。
二战期间,这款冲锋枪被美军和盟军广泛使用,其核心特点可以概括为:威力巨大、射击凶猛,但结构复杂、沉重且价格昂贵。
第二天早上,天光刚亮,高骏就从床上起身,径直走到衣柜前,取出那只藏在底层的黑色硬壳皮箱。
箱子打开,一股淡淡的机油味混着金属特有的凉意扑面而来。
这是一支新款M1928型汤姆森冲锋枪,他把各个部件一一取出摆在桌上,枪机匣、枪管、枪托、握把、木质前握把……逐一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任何锈蚀和损伤,这才动手组装起来。
枪管拧入机匣,“咔”地一声卡进定位槽,枪托顺着导轨滑入,稳稳扣合到位;握把、扳机等组件依次装好,最后把拉机柄推入侧面凹槽,来回拉动两下,试了试手感——动作流畅利落,没有丝毫滞涩。
整个组装过程,他做得又快又稳,双手仿佛有着自己的记忆,每个步骤都是不假思索完成的。
冲锋枪组装妥当,他又拿起随枪配备的两个弹匣——一个五十发的弹鼓,一个二十发的直弹匣,逐一检查供弹口和内部的螺旋转轮,确认转动顺畅、没有卡滞的迹象,这才开始往里面压装子弹。
弹鼓压满之后,他又习惯性地拿起来,在桌上轻轻磕了两下,权当是最后一道保险。
这款冲锋枪的五十发弹鼓设计,存在一个广为人知的机械缺陷——内部依靠一个螺旋形的转轮机构,通过弹簧驱动,把子弹依次推送到进弹口,因此公差要求很高,稍有磨损或异物进入,就容易导致供弹角度偏移,从而出现子弹卡滞和错位,这也是美国黑帮和军队后来转向使用更简单可靠的直弹匣的主要原因。
两个弹匣装满之后,他把弹鼓“咔哒”一声装在枪上,托了托枪身的重量和平衡,感觉手感很扎实,带来一种令人心安的踏实感。
单手托起枪身抵在肩窝处,高骏眯起眼睛,顺着准星朝窗外瞄了几下,快速熟悉着枪身的重心和握持角度。
这支枪的分量很沉重,但握柄和前握把设计得很顺手,几个动作做下来,肩膀和手臂发力点很快就找到了感觉。
他又换了几个姿势,站姿抵肩、半蹲侧身、贴墙探出半个身位,一一比划试验了一遍,确认无论哪种姿势,拉机柄和扳机的操作都不会受到阻碍,这才满意地收起枪,找出一块厚布仔细包好,连同备用直弹匣一起塞进手提包里。
随后,他取出那支M1911“大眼撸子”手枪和两个弹匣。
那天晚上在伟达饭店一战,一个弹匣已经打光了,他把空弹匣仔细压满子弹,装在枪上之后插进腋下的枪套里。
最后,高骏略加盘衡,取出十枚手榴弹,用一摞旧报纸一层一层裹紧,以免颠簸磕碰引发意外,然后小心地放进手提包另一侧。
备用弹匣、望远镜、照相机、化妆用的假胡须和工具……手提包被塞得鼓鼓囊囊,拎在手里沉甸甸的,高骏将它小心翼翼放在桌上,把普科侦查刀绑回小腿上,这才走出卧室,到盥洗室洗漱。
宣轶正在厨房里准备早饭,从隐约飘来的香味来看,今天早上还是吃三鲜打卤面。
“不错,不错……”
高骏满意地点着头,从盥洗室出来之后,照例吃了两碗打卤面,然后换上一套黑色西装,拎着手提包向外走去。
“高骏,你今天不化妆呀……千万注意安全。”
宣轶忧心忡忡地跟上来,像是有很多话要说,最终却只说出这一句。
“当然,我会的。”
高骏盯着宣轶微微一笑,特意补充一句,“宣轶同志,今天晚上我不回来,你不用等我了。”
“哦……我知道了……”
“还有,你和同志们也多加小心。”
冲着宣轶点点头,高骏抬手理了理衣服,先把房门向里拉开一道缝,确认走廊里没什么动静,这才闪身从房间出来,顺着隔壁的消防楼梯走出白尔登公寓,到逸园停车场取了别克车,径直驶向北四川路大桥公寓。
还不到早上八点,昨天那场大雨留下的积水还未完全消退,柏油马路上到处都是水洼,倒映着明媚的阳光,像是撒了一地零碎的镜片。
由于车里载有枪支和手榴弹,为了安全起见,高骏从霞飞路一直向东拐进敏体尼荫路,来到霞飞路巡捕房设置的检查站,准备从这里进入公共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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