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姜思涯现世,知晓命格之人(1/2)
林易离开了。
他没有告诉张训,萧郁贵是否会复活,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
二伯林长恭曾经在树梢上对他说过,心浊萧郁贵虽然死了。
但五浊轮回,他会以一种出乎意料的方式重新活过来。
轮回道的法则他不懂,大命真君的五浊转世他更是只从二伯口中听了个大概。
那现如今,近期出现的逆命之人已然有两个。
一个是陆乘衣,兵圣之女。
两个逆命之人,一个是兵圣的血脉,一个是大命真君的心浊。
他们的命运在三百年前被圣人和真君的生死之战捆绑在一起,三百年后又在嘉庆县这方寸之地重新交汇。
林易想得头疼。
反正他现在,不准备再继续接触陆乘衣了。
至少在祀火节之前,在他把所有的线索理清之前。
他不会再主动唤醒乘衣刀中的那道真灵。
乘衣刀被他交给了胡麻尸傀随身携带。
离开张训的私宅之前,林易留给了张训一只尸傀夜莺。
体型只有巴掌大,没有战斗力,但可以用来传讯。
他告诉张训,如果张礼那边有任何关于祀火节的异动,就用这只夜莺通知他。
张训接过夜莺的时候手还在抖,但他还是把夜莺收进了袖袋里。
林易没有再多说什么,身影一闪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
转眼又是五日。
距离婚期和祀火节越来越近,黑水巷里已经有人家开始往门口挂红灯笼了。
祀火节是大炎四年一度的盛事,就算不是为自己家办喜事,家家户户也会在门前挂上一盏红灯笼。
林家的红灯笼比别家多了两盏。
原因无他,一盏是祀火节的,一盏是林易和玉清莲的婚事。
婶婶这些天忙得脚不沾地,既要张罗酒楼的生意,又要准备婚事的一应物什,从喜糖到喜酒,从被褥到窗花,每一样都要亲自过目。
林易也彻底从武馆搬回了林家。
袁师那边他已经打过招呼,武举之前不需要再去武馆应卯,自己在家修炼即可。
这些天他也没有见过邬大师。
邬大师自从五天前托一只尸鼠送来一封短信之后便了无音讯,信上只有寥寥十几个字。
“计划有变,你师叔提前出世,已然有消息了,我去寻他,你近期小心。”
字迹潦草,写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笔锋已经歪到了纸边,看得出写信的时候极为匆忙。
他知道邬大师这个老狐狸能在嘉庆县苟二十三年,保命的手段绝对比自己多,用不着他操心。
真正让他操心的,是自己这具正在缓慢尸化的身体。
自从尸傀道突破七品之后,尸馗逆生法进入第三层,身体便开始不可逆转地朝着尸傀的方向转化。
这最早出现变化的是心跳。
从正常的节律逐渐放缓,有时候隔好几息才跳一下,跳的时候格外用力,像是在提醒他它还活着。
房间之中,林易坐在床沿上,将右手的袖子缓缓卷起。
从手腕到肘关节,青筋根根暴起,像一张青黑色密集的蛛网。
那些青筋不是普通的血管,而是阴气在经脉中凝结之后形成的阴脉。
阴脉从丹田出发,沿着尸馗逆生法的运转路线一路蔓延到四肢,所过之处皮肤会先失去血色,然后浮现出一层极淡的青黑色纹路。
他用左手按了按右手小臂上的阴脉,指尖传来的触感不是柔软的血肉,而是一种类似硬橡胶的韧性质感。
皮肤表面依然光滑,但皮肤
不过也有好消息。
这些天他利用邬大师留下的尸材不断地炼制自己的右手。
利用炼制尸傀的炼尸术,但他把炼尸术稍作改动,用在了自己身上。
反复炼制了五天之后,他的右手强度已经达到了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离谱的程度。
他拔出虺鸾刀,刀刃在右手小臂上结结实实地砍了一刀。
刀刃和皮肤碰撞的瞬间发出一声极细微的脆响。
刀锋移开之后,右臂上只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白痕。
这种强度的肉身,已经不输给一些专门修炼增强体质法门的七品武者了。
“易儿,来洗脸。”门外传来大伯林华的声音,打断了林易的思绪。
他迅速将袖子拉下来遮住右手上的阴脉,起身走到门口。
大伯端着一盆温热水站在门外,盆沿上搭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粗布毛巾。
林易无奈地笑了笑:“大伯,说了很多次了,这些小事我自己来就好。您是长辈,做这种事倒是折煞侄儿了。”
大伯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还算整齐的牙齿,眼角的皱纹挤成了两把扇子:“那怎么了,我家侄儿可是未来的武道大能!”
“再说你小时候我还没跟你婶婶成亲那几年,你爹娘走得早,你又小,可不就是我一直照料你的。那时候你才这么高。”
他用手在膝盖上方比了比,“现在都比我高一个头了。
“洗吧,洗完水不要泼,留着浇菜,不然你婶婶又该念叨浪费水了。洗完过来吃饭,今天你婶婶做了你爱吃的粉蒸肉。”
……
饭桌上,林易端着碗慢慢吃着,目光不经意间扫过大伯空着的座位。
又扫了一眼厨房忙活的婶婶。
林易放下筷子,看向身边的林修文,轻声问了一句:
“修文,近期大伯可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林修文抬起头,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童声童气地说:
“不对劲?”
“哥,我也不知道啊……最近,我也很少见到爹爹。”
“硬要说奇怪的话,爹爹前几天晚上都没有回来,说是住在酒楼了。”
“我也昨天才见到爹爹。他还给我带了糖葫芦……”
林易的眉头微微蹙了一下,随即舒展开来。
伸手揉了揉林修文的脑袋,把他嘴角那粒米擦掉,没有再多问。
……
出了家门之后,林华并没有去酒楼前面迎客。
他来到酒楼二楼的客房。
他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瓷碗放在桌上,然后将怀里揣了一路的水葫芦拔开塞子,小心翼翼地将里面的液体倒入碗中。
那是林易的洗脸水,还带着些许温热。
他又从袖袍内侧的夹层里摸出一枚鹅卵石大小石头,石体乳白。
表面布满了细密的蜂窝状孔洞,托在掌心里有一股微微的温热感。
他将阳石举到碗口上方,深吸了一口气,松开手指。
阳石落入碗中。
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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