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比谁有钱好啊!(1/2)
原告律师回到座位后,法官示意沈易这边开始陈述。
王翔给了沈易一个肯定的眼神,然后起身,来到庭前。
“法官阁下,首先,我要重申一个概念。
美国版权法的立法根基,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自1988年DataEastv.Epyx判例确立,长期为第九巡回法院所遵循。
我要强调的是,版权法保护创作者独创性的具象表达,但诸如思想,规则,当然也包括游戏机制这种抽象的概念,不在保护之内。
塔防,只是一种通用的游戏框架,如棋牌游戏,枪战游戏。
这种属于全行业共享的创意思想,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独占。”
王翔操控屏幕,两种不同风格的素材来回切换。
一个是《植物大战僵尸》的美式卡通画风,另一种是《灵圃大作战》的东方水墨修仙画风。
“大家请看这两个游戏的具象表达、角色人设、原画美术、场景界面、故事世界观和技能体系,可以说是完全不一样。
除此之外,我方已经提交全部原始工程文件,创作时间线,不存在任何复制、挪用原告图像、文案、特效素材的行为。
原告所说,只能证明两个游戏玩法框架相似,但是却证明不了我方游戏里的任何一处是盗用对方的独创性表达。”
“单纯玩法雷同,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律师立刻起身驳斥。
“市场竞争不等于不正当竞争,
《灵圃大作战》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如果说仅仅抄袭,绝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绩。”
王翔切换屏幕上的图片,指着上面十几种同类型游戏说道:
“这些都是对方公司游戏爆火之后的跟风产品,这还只是我简单找到的。
请看这些游戏的内容,不说百分百相似,八九成的相似度应该是有的,但是下载量寥寥。
这说明什么?
说明如果只是简单抄袭,是无法超越原作,也无法得到市场的认可。
反观我当事人的游戏呢?
除了最基本的塔防模式,还非常创新地引入了植物杂交的概念,可以说在玩法上已经做了一个超级升级。
有数据表明,已经有超过一半的玩家打开游戏之后是直接开始玩这个模式的,同时,这也是我方当事人游戏的重要收入来源。
综上所述,不论是从题材还是玩法,都不能证明我方抄袭了对方的游戏。”
法官看向被告席的沈易:
“被告实际控制人,请你到庭前说明游戏开发阶段,你们对于塔防体系的参考范围。”
沈易深吸口气,迈步上前:
“法官大人,在游戏立项之初,我们参考了市场上成熟的塔防游戏通用架构。
但是所有视觉内容,技能机制,全部是自主创作。
我们只是借鉴了塔防这种游戏固有的博弈逻辑,没有窃取任何一方原创美术,文字等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法官继续对沈易追问了数个技术细节,对此,在开庭之前,王翔就已经对沈易进行了数次模拟,故而所有回答都逻辑清晰,无懈可击。
之后双方总结陈词后,法庭短暂休庭,法官回到庭后进行评议。
十几分钟的等待此刻显得如此漫长,虽然之前的准备已经做得非常充分,刚才法庭的表现也找不到问题,但是沈易内心还是很焦虑,手心都是汗。
王翔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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