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疯疯癫癫的刘敏(1/2)
许辉跟在刘敏身后,任由她疯疯癫癫唱着歌,光着脚丫踩在马路牙子上。
他想要给刘超打电话,让他来安慰一下刘敏,最后却还是决定不告诉刘超。刘敏比他们想象中聪明多了,所以刘超自以为的很多事儿跟真相有所出入。刘敏现在需要的不是刘超的安慰,而是有人可以陪在她身边做一个倾听者。
就算她再耍脾气使性子,车祸这事儿终究跟刘超和于洁没关系。压根就不存在什么谋杀,完全就是一场意外。不幸的是刘敏的妈妈身在其中,又碰上她父母才离婚不久,才会让她觉得是于洁做的。
不知道走了多久,刘敏终于停下不再向前,而是蹲在路旁抱着双肩轻声抽泣。一边哭一边笑是吓坏了路人,如果不是许辉一直站在刘敏身边,恐怕她早就被人当成神经病了。
许辉帮刘敏把鞋穿上,然后背着她去了家餐馆,这还是他自打见到刘敏之后第一次饭量这么大。他和刘敏两个人点了正常三个人才能吃完的饭菜,风卷残云把四个菜全吃光了,吃饱喝足之后刘敏的脸色比先前好多了。
人活一世最不能躲过的就是生离死别,所以许辉在这儿跟刘敏发表自己对此事的观点。他希望刘敏能看开点儿,毕竟她妈妈已经去世那么长时间了,她总不能一直活在亲妈离世的悲痛里。
生活总是需要往前看,更何况现在是刘敏一生中最重要的几个阶段之一。高考那可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有时候一分之差就会有天壤之别。高考是决定命运的第一个转折点,所以刘敏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分心。
考出一个好成绩,上一所好大学,将来就能找一份好工作,然后嫁一个好人家。这就是大多数人都梦寐以求的人生,即便刘敏不需要这么拼,刘超可以帮她安排好一切。可她总需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不能这么浑浑噩噩过一生吧。
许辉没有多么丰富的人生阅历,毕竟他还不到而立之年的年纪,说那么老气横秋的话不太合适。这也就是话赶话说到这儿了,所以他才会劝刘敏能跟自己和解。不要再拿她母亲出车祸离世的事儿来折磨自己和家人了。
刘敏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重点不是她真的怀疑于洁和刘超密谋了那起车祸,而是她妈妈没能见刘超最后一面。虽然她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会跟爸爸离婚,但是她知道妈妈一定是爱爸爸的。
听许辉说了那么多刘敏始终一言不发,只是沿着人行道一直往前,在路口停下等红绿灯然后继续向前。这段路有很多坑洼的地方,好在刘敏已经把鞋穿上了,不然在这儿走不了几步就能把脚磨破。
刘敏的脚腕上系着一根红绳,红绳上系着几个银铃铛,走起路来发出丁零当啷的脆响,很是好听。
刘超跟许辉说过,刘敏脚腕上的铃铛是她妈妈给她做的。为此她专门去银匠铺学了手艺,就为了亲手给女儿打几个银铃铛。虽说那几个银铃铛看上去像蚕豆,在刘敏眼里它比任何一个铃铛都好看。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许辉提议打车回家刘敏没同意,她想去酒吧许辉没同意。兴许是这个原因让她生气,于是刘敏就赌气哪儿都不去就坐在路边。许辉已经把外套披在刘敏身上,可即便如此到了晚上夏都还是让人感觉很冷。
好在许辉和刘敏待在背风的地方,不然这会儿许辉早就冻的受不了了。听到刘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许辉终于逮到了机会,硬拉着她去路对面的那家快餐店。刘敏刚走进快餐店就把外套还给了许辉,然后点了两个全家桶。
等许辉从洗手间回来,刘敏面前已经多了一个空的全家桶,另一个全家桶里的东西也只剩一半了。于是许辉又给她要了两个全家桶,外加两个汉堡和几个鸡腿鸡翅。要说来快餐店吃东西的大部分都没这么大的饭量,否则就这么个吃法还不如去中餐馆吃炒菜呢。
快餐之所以能够在华夏盛行,除了跟中餐的味道和制作工艺的不同,还有就是干净整洁的用餐环境,以及没有油烟味的后厨。让人一看就觉得很干净,再加上一些个独家秘方制作的快餐,使得这一类的快餐在华夏很受年轻人的青睐。
劳动者吃饭是为了补充营养和体力,而当下有很多人吃饭吃的就是环境,对他们而言花几千块吃一顿饭享受的不是美食而是用餐环境。
四个全家桶被许辉和刘敏吃的一点儿不剩,多加的两个汉堡和鸡腿鸡翅也吃完了,他俩的饭量着实惊呆了快餐店的服务员。不过快餐店的老板肯定特喜欢他俩这样的顾客,不仅吃得多而且吃完就走。
许辉是习惯了吃完饭小坐一会儿,给胃一点儿时间消化,可刘敏不这样。她向来都是吃完就走,在这方面压根就没那么多讲究。这顿饭吃完刘敏也不再跟许辉怄气了,看样子许辉先前说的那些话她听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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