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子时土地庙(2/2)
他的腿伤和肩伤还没好,但不得不去码头扛包——矿场的活干不了了,他需要钱,需要米,需要活下去。
码头同样残酷。
破妄境的苦力,一天扛十二个时辰的货,换半斤糙米。李老四瘸着腿,效率只有别人的一半,监工只肯给四两。
四两米,不够一个人吃,何况还要交税。
“老四,这样不行啊。”同住一个棚户区的刘婶说,“你家小荷在百花楼,至少不愁吃。但你怎么办?税交不上,抓去充军,那就是送死啊。”
李老四沉默着,一口口啃着黑面饼——这是用昨天挣的四两米换的。
“我听说...”刘婶压低声音,“有人在暗中联络,想...想反了。”
李老四猛地抬头:“反?”
“对。反正都是死,不如拼一把。”刘婶眼中闪过一丝狠厉,“黑石城西区三十万人,破妄境占八成,归元境也有几千。真要拼命,城主府那点兵,未必挡得住。”
“你想过后果吗?”李老四苦笑,“就算打下城主府,然后呢?朝廷会派大军镇压,到时候,整个西区都会被屠光。”
“那也比现在等死强!”刘婶激动地说,“我儿子去年充军,三个月就死在了边疆,尸骨都没运回来!
我女儿前年被抓去充妓,半年就病死了!我就剩一个孙子,今年才八岁,下个月如果交不上税,他也得死!”
李老四看着刘婶通红的眼睛,说不出话。
是啊,等死和拼命死,有区别吗?
“今晚子时,西区土地庙。”刘婶最后说,“来不来,你自己决定。”
刘婶走了。
李老四坐在破旧的木板床上,看着窗外的夕阳。
夕阳如血,染红了半边天。
他想起了二十年前,自己刚入破妄境时的意气风发;
想起了十年前,妻子还活着时的温馨日子;想起了三年前,妻子临死前的嘱托;想起了七天前,女儿签卖身契时的决绝。
这一生,好像一直在失去。
失去青春,失去健康,失去妻子,失去尊严,现在连女儿都要失去了。
还要失去什么?
这条命吗?
李老四笑了,笑出了眼泪。
那就去吧。
去土地庙,去听听那些人想干什么。如果真要反,那就反吧。反正这条命,早就活得不像人了,死了又何妨?
只是...小荷怎么办?
李老四想起女儿瘦小的身影,心像被刀绞一样疼。
如果自己死了,小荷在百花楼,至少还能活。可如果自己参与造反,失败后,小荷会被牵连吗?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如果什么都不做,下个月,他还是会死。而小荷,将在百花楼待十年,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在那里耗尽。
“罢了...”
李老四站起身,一瘸一拐地往外走。
夕阳西下,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土地庙在西区最偏僻的角落,早已破败不堪。
子时,庙里却聚集了上百人。
都是西区的贫民,修为从破妄初期到归元后期不等。他们聚在昏暗的油灯下,神色紧张又决绝。
李老四到时,会议已经开始了。
主持的是一个独眼老者,归元巅峰修为,在西区很有威望,大家都叫他“独眼老吴”。
“人都到齐了?”独眼老吴扫视一圈,“今晚叫大家来,想必都知道为什么。”
“老吴,你就直说吧,咱们怎么干?”一个汉子粗声说。
“好。”独眼老吴点头,“城主府这次加税五成,是铁了心要咱们死。既然横竖都是死,不如拼一把。”
“怎么拼?城主赵无恤是炼虚后期,一根手指就能碾死咱们全部。”
“炼虚后期,咱们确实打不过。”独眼老吴说,“但城主府不止他一个人。
城防军统领王猛,元道巅峰;税务司主事李乾,元道后期;
还有八个元道境的校尉,三十多个归元境的队正——这些,是咱们的主要对手。”
“就这?”有人苦笑,“咱们这边,归元境才多少?打得过吗?”
“打不过,但可以智取。”独眼老吴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三日后,是城主赵无恤五百岁寿辰。按照惯例,他会大摆宴席,城主府所有有头有脸的人都会到场。到时候,城主府守卫空虚。”
“你是说...”
“对,趁寿宴时,咱们杀进去。”独眼老吴压低声音,“我已经联系了城防军里的几个兄弟,他们也是苦出身,愿意做内应。到时候里应外合,先控制城主府,擒住赵无恤的家眷作为人质,逼他投降。”
“万一他不顾家眷死活呢?”
“那就杀。”独眼老吴冷冷道,“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至少,让那些老爷们知道,蝼蚁急了,也会咬人。”
庙里一片沉默。
这个计划太冒险,成功率不到一成。但正如独眼老吴所说,反正都是死,不如拼一把。
“我参加。”李老四忽然开口。
所有人都看向他。
“老四,你想好了?”独眼老吴问,“一旦动手,就没有回头路了。”
“我早就没有回头路了。”李老四说,“但我有一个条件。”
“说。”
“如果我死了,请帮忙照顾我女儿。”李老四声音沙哑,“她在百花楼,叫小荷。不用救她出来,只求...只求给她带句话,就说爹对不起她。”
独眼老吴沉默片刻,重重点头:“好。”
陆续有人表态参加。
最终,庙里一百二十三人,全部同意。
他们开始制定详细计划:谁负责攻打正门,谁负责侧门,谁负责控制粮仓和兵器库,谁负责擒拿家眷...
计划很粗糙,漏洞百出。
但没人提出更好的方案。
因为这本就是绝望之人的绝望之举,本就不求成功,只求...死得壮烈一点。
会议结束时,天快亮了。
李老四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住处,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到天明。
他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小时候,父亲带他去山上采药,说等卖了钱,就送他去学堂;
想起第一次引气入体时,那种天地开阔的感觉;
想起娶妻那天,妻子穿着大红嫁衣,笑得那么美;
想起女儿出生时,那一声嘹亮的啼哭...
这一生,苦多甜少。
但如果有来世,他还是想活着。
哪怕还是蝼蚁,哪怕还是苦。
因为活着,才有希望。
哪怕那希望,渺茫如风中残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