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十日维新(1/2)
搬出东四合院的过程,没有惊动任何人。我只让春桃帮我收拾了几件最朴素的换洗衣物,一套被褥,几本正在看的关于基础管理和农业技术的册子(系统提供,白话文版),以及那柄镔铁剑。拒绝了沈怀仁要安排人帮忙的好意,也婉拒了唐予安、赵铁柱跟随的请求。在春桃担忧含泪的目光中,我独自背着不算沉重的行囊,像任何一个新来的、寻找落脚处的流民一样,走进了依旧喧嚣的新区。
我没有选择相对宽松的新建小区,而是径直走向了C区边缘,那几排最初搭建、用来应急的简陋长屋。这里居住密度最高,人员最杂,多是最后一批抵达、还没来得及仔细分配住房的新流民,以及少数在之前分配中因各种原因落选的“困难户”。空气中弥漫着汗味、尘土味、还有隐约的霉味。公共水房前排着长队,孩童在满是杂物的泥地上追逐哭闹。
我在最角落一间空置的、大约只有十平米、除了一张光板木床和一张破桌外别无他物的小隔间前停下,卸下行囊。隔壁传来剧烈的咳嗽声和婴儿的啼哭,对门两个汉子正为谁占了过道多一点地方低声争吵。
这里,就是我的新“家”,也是我“革新”的起点。
安顿下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找沈怀仁或萧绝,而是拿出纸笔,用最工整的字迹,写了一份《告微光谷全体同仁书》。没有用任何华丽辞藻,也没有自称“郡主”,落款是“慕容汐”。
我在书中,坦诚地承认了自己之前作为领导者所犯的诸多错误:官僚作风、特权思想、处事不公、脱离民众。我将自己夜访所见所闻的部分(隐去具体人事)写了进去,痛陈“新老隔阂”、“分配不公”、“规则形同虚设”之弊。我宣布,从即日起,自愿搬离指挥部,作为一名普通谷民,参与接下来的家园建设。我倡议,立即成立由全体谷民(新老皆可)推选代表组成的“临时议事会”,负责审议谷内重大事务,制定基本规则;我呼吁,所有人都来参与讨论和制定一部保障每个人基本权利、明确义务、规范管理的《微光谷基本法》;我承诺,将全力支持并遵守议事会和《基本法》做出的一切合法决定。
写完后,我亲自将这份“告同仁书”贴到了C区最显眼的布告栏上,然后又抄写了几份,分别贴到食堂门口、学校外墙和工具坊外。我没有动用任何权力去宣扬,只是静静地贴上去,然后退到一旁,观察人们的反应。
起初,并没有多少人注意。直到一个识字的半大孩子磕磕绊绊地念出标题,人群才渐渐聚集。窃窃私语声越来越大,惊讶、疑惑、难以置信、嘲讽、好奇……种种情绪在人群中蔓延。
“慕容汐?是郡主?”
“自愿搬出来?当普通谷民?骗鬼呢!”
“承认错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议事会?《基本法》?啥意思?要换人当家了?”
“我看是耍花样,收买人心吧?”
“字写得倒是挺工整……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你看,新老区别对待,食堂打饭不公,房子分得不匀……”
“哼,说得好听,谁知道是不是以退为进?”
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但无论如何,这颗石子,已经投进了微光谷这潭表面平静、内里暗流涌动的水中,激起了第一圈涟漪。
当天下午,我没有去指挥部,也没有以“郡主”身份召集任何人。我换上了那身粗布衣服,脸也没特意洗,走到新区中心那处预留的、原本打算建公共议事堂的空地。这里已经自发聚集了一些人,大多是看了布告后心思活络、或者单纯来看热闹的新老谷民。有上午在C区抱怨抽签不公的北方汉子,有在食堂后厨嘀咕“自己人”要多照顾的妇人,也有几个看起来像是读过些书、神色沉稳的中年人,其中一人,气度沉稳,面容清癯,穿着虽旧但浆洗得干净的长衫,正默默听着众人议论——我心中一动,想起系统提过的“周世安”。还有萧绝手下的几个护卫队员,站在外围,手按刀柄,神情警惕。
我没有站到高处,就站在人群边缘,清了清嗓子,用不大但足够清晰的声音说:“诸位乡亲,我就是慕容汐。布告是我贴的。我在这,大家有什么疑问,或者对成立议事会、制定《基本法》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今天,我只带耳朵来。”
人群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唰”地一下集中到我身上。惊讶、审视、怀疑、好奇……各种目光如同实质。那个气度沉稳的中年人(周世安)也抬眼向我看来,目光平静,却似乎能洞穿人心。
短暂的沉默后,那个北方汉子第一个站出来,嗓门洪亮:“慕容……姑娘!你布告上说承认不公,那俺问你,前几日分房抽签,是不是有猫腻?为啥俺们后抽的,尽分到犄角旮旯、晒不到太阳的破屋子?先抽的那些,好多都是你们以前的老人!”
问题很直接,也很尖锐。不少新来者都跟着点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我没有回避,坦然点头:“这位大哥问得好。首先,我要为分房过程中的不公,向大家道歉。具体是否有猫腻,我还在查。但我可以保证,从今天起,所有涉及集体资源分配的事情,无论是住房、粮食、工作,还是其他,都必须有明确的、公开的规则,并且在推选出来的代表监督下进行。如果查实之前有人舞弊,定会按新规处理,绝不姑息。至于已经分下去的房子,如果确实存在明显不公,且证据确凿,议事会成立后,可以提出复议。这是我的态度。”
我的回答没有推诿,承认了问题,给出了解决的思路和承诺。北方汉子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这么干脆,哼了一声,没再追问,但眼神里的敌意似乎淡了那么一丝。
接着,那个食堂的妇人(我认得她的声音)在人群后小声嘀咕:“说得轻巧,规矩还不是人定的?执行规矩的,还不是那些人?”
我看向她,平静地说:“这位大姐说得对。所以,我们需要的不只是规矩,更是监督规矩执行的力量。这就是我倡议成立议事会的原因。议事会的代表,不能由我指定,必须由大家推选,而且要定期轮换,向推选他的人负责。将来,还可以成立独立的、专门监督规则执行、处理纠纷的机构,人选同样要经过推选或考核。总之,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它在阳光下运行。”
“权力关进笼子”、“阳光下运行”这些词,对很多人来说很新鲜,但结合上下文,大致意思都能明白。人群再次响起议论声,不少人露出思索的神色。
“慕容姑娘,”一直沉默的周世安终于开口,声音不高,但带着一种久经世事的沉稳,“你倡议事会,制《基本法》,其心可嘉。然,兹事体大,非一日可成。且,谷中近万人,出身、经历、见识各异,如何推选代表?代表之权责几何?《基本法》之条款,以何为准绳?若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又当如何?姑娘可有详思?”
他的问题,直指核心,也代表了许多稍有见识者的疑虑。
“周先生(我猜是他)问到了要害。”我对他微微颔首,以示尊重,“此事确实繁杂,不可能一蹴而就。我的想法是,分步走。第一步,先搭建临时议事会的架子。我们可以按生产小组、居住区域为单位,每组、每区推举一至两名信得过的代表,组成一个五十人左右的临时议事会。推选方式,可以是组内公推,也可以自愿报名后由组内表决。代表资格,不分新老,只看是否公道正派,愿意为大家办事。”
“临时议事会成立后,首要任务有两件:一是组织讨论,起草《微光谷基本法》草案。草案可以借鉴古之乡约,也可参考一些新思想(我暗示系统提供的那些现代理念简化版),核心是明确我们聚在此地,最基本的共识是什么——比如,生命财产受保护,劳动获得报酬,人格彼此尊重,公共事务参与决策,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等等。草案要反复讨论,修改,直到大多数人认可。第二件事,就是在《基本法》出台前,临时议事会有权监督现有规则的执行,处理紧急纠纷,对重大事务提出建议。”
“至于议而不决,可以设定表决规则,比如三分之二通过。决而不行,那就要追究执行者的责任,临时议事会可以提出质询,甚至启动罢免程序。当然,这些细节,都需要在临时议事会成立后,由大家共同商议确定。”
我尽量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着“代议制”、“立法”、“监督”、“问责”这些现代政治概念的简化版。很多人听得云里雾里,但周世安等少数人眼中,却渐渐亮起了光,那是一种看到某种崭新可能性的光芒。
“那……慕容姑娘你自己呢?”有人问道,“你不当郡主了,议事会成立了,你干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