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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永昼酒店》(1)重置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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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涵睁开眼的第一件事,不是看自己在哪,而是摸口袋。

烟还在,打火机还在,钱包还在。钱包里那张肯德基优惠券还在,皱得像是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但他确认了三次——还在。

这就好。

确认自己的东西没丢,他才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

房间不大,逼仄得让人发慌。头顶一盏昏黄的壁灯,瓦数大概不超过二十五,照得整个屋子像蒙了一层旧照片的滤镜。墙上贴着碎花墙纸,那种八十年代流行的款式,边角翘起来,露出底下发黑的水渍。空气里有股说不清的味道——霉味为主调,混着甜腻的腐败气息,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墙壁里烂了很久,烂到骨头都化了,只剩下那股味儿渗在墙皮里。

墙角立着一座老式座钟,钟摆左右晃荡,发出单调的咔嗒声。指针指向十二点整。

林涵看了一眼自己左手腕上的电子表。也指向十二点。对上了。

座钟旁边是一台老式电视机,二十一寸,屁股大得能塞进一只猫。屏幕黑着,但电源指示灯亮着红灯,说明通电。

地面上铺着暗红色的地毯,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地毯上有七个人的脚印——不,不是脚印,是七个人躺过的压痕。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下的位置,刚好是其中一个。

七个人。

林涵慢慢坐起来,扫了一圈。

房间里还躺着六个人,姿势各异。有人已经醒了但装睡,有人还在呼呼大睡,有人迷迷糊糊地在摸自己的脸确认还是不是自己的。

左边躺着一个光头胖子,三十来岁,面相憨厚,此刻正闭着眼,但手指在微微颤抖——已经醒了,在装。

右边是一个干练短发的女人,已经坐起来了,正在检查自己的衣服口袋。动作很快,很专业,一看就是老手。

靠墙的位置躺着一个年轻小伙,二十出头,穿着一件电竞战队的外套,手边还放着一个游戏鼠标垫——连副本都带着这玩意儿,看来是个死宅。

角落里一个穿着工装的中年男人,身材壮实,满脸横肉,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捏拳头,骨头咔咔响。

他旁边是一个穿着护士服的年轻女人,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此刻正抱着膝盖发抖。

还有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三十五六岁,皮鞋锃亮,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也醒了,但没有动,只是眼珠子在转,像在扫描房间里的每一个人,眼神里带着一种精明的评估意味,像是在看股票——哪些会涨,哪些会跌,哪些可以抛掉止损。

七个人,五种职业,五个年龄段,唯一共同点是都经历过五次以上的副本。

林涵没有急着说话,也没有急着站起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那是他在上一个副本结束后特意带的。本子巴掌大,封面沾着可疑的褐色污渍,但他不介意。

他在第一页写下:

“永恒酒店·初始记录”时间:0:00(?)地点:未知房间。人数:7。全部老手。目前无伤亡。初始状态:全部单独苏醒。

写完这些,他才开始观察房间的细节。

门在左手边,一扇棕色的木门,门把手是那种老式的圆形旋钮,上面有一层薄薄的灰。门缝

窗户在床的对面,但窗帘拉死了,厚重的天鹅绒布料垂到地面,看不到外面。林涵走过去,用手指拨开一道缝。

外面什么都没有。不是黑夜,不是白天,是纯粹的、绝对的黑暗。那种黑暗不是没有光,而是光被什么东西吃掉了,连视线投进去都会被吞噬。

他放下窗帘,转身去看墙上的东西。

床头柜上放着七张房卡,黑色磨砂质感,用烫金字体印着“永恒酒店·欢迎回家”的字样。他拿起一张,手感冰凉,卡面上有一个房间号:405。

其他六张房卡的号码分别是:401、402、403、404、406、407。

405。他记住了。

电视机旁边贴着一张纸,A4大小,用透明胶带粘在墙上,边角已经翘起来了。纸上打印着几行字:

永恒酒店顾客须知

规则一:进房间后请关门。

规则二:十二点后,不要照镜子。

规则三:——

规则三的位置被人用利器刮掉了,留下一道深深的划痕,把纸张都刮穿了,能看到后面的墙纸。

林涵盯着那道划痕看了几秒。划痕边缘很新,没有灰尘堆积,说明是最近才被人刮掉的。也许是上一个入住的人,也许是酒店里的什么东西。

他掏出本子,记下来:

规则一:进房关门。规则二:十二点后不照镜子。规则三:被刮除。划痕很新,可能是人为破坏。

房间里的其他人也陆续全部清醒了。

那个电竞小伙最先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脖子,发出咔咔的声响,然后咧嘴一笑:“嘿,又进本了。这次什么主题?酒店?还挺高级。”

没人理他。

西装男也站起来了,整了整领带,清了清嗓子:“各位,我叫孙鹏,金融行业,过了六个副本。既然大家都在一条船上,我提议我们先交换一下信息——”

“别。”那个短发女人打断他,声音很干脆,“先别急着自我介绍。先搞清楚状况再说。”

孙鹏被噎了一下,脸色不太好看,但没有发作。

林涵在心里给这个短发女人加了一分。有脑子,不急着社交,先找线索。这种人在副本里活得久。

“红姐说得对。”光头胖子突然开口了,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林涵旁边,声音低沉,“你们有没有闻到?”

所有人看向他。

“闻到什么?”护士小妹哆嗦着问。

“铁锈味。”胖子吸了吸鼻子,“血的味道。”

林涵看了胖子一眼。这个人在装憨厚,但嗅觉敏锐,而且开场就说血腥味——要么是刻意制造紧张氛围,要么是真有这方面的天赋。

他记了一笔:光头胖子,嗅觉敏感,疑似有危机预判能力。

“我说你们——”电竞小伙刚要说话。

“叮——”

电视机突然亮了。

所有人都安静了。

屏幕上没有画面,只有雪花,沙沙的白噪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雪花闪了大概五秒钟,然后画面一跳,出现了一个女人。

不,不是完整的女人。

电视画幅只截到了她的脖子以下,看不到脸。她穿着一件红色旗袍,开叉很高,露出一截惨白的大腿。那白色不是正常人的肤色,而是那种在水里泡了很久的、发胀的、没有任何血色的白。

旗袍的布料在微微抖动,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布料

“欢迎来到永恒酒店。”

声音从电视机的老旧喇叭里传出来,带着电流杂音和沙沙的底噪,像是用老式录音机录的。声音是女声,音调平缓,没有任何感情起伏,但每个字的尾音都拖得很长,听起来像是被什么东西拽着往下坠。

“希望你们住得愉快。沈先生在顶楼永恒餐厅为各位准备了接风晚宴,请于今晚十二点前抵达。”

画面又一跳。

不再是一个女人站在固定位置,而是一段晃动的录像。像是有人拿着摄像机在走廊里狂奔,画面剧烈抖动,让人头晕。走廊铺着暗红色地毯,两壁挂着无数面镜子,镜面反射着走廊里昏黄的灯光,层层叠叠,延伸到无穷远。

镜头在跑。在追什么东西。

然后,走廊尽头出现了一个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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