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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埃塞克斯庄园的十二夜》(19)彩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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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咋不表现出来?”

“表现出来有啥用?害怕又不能当饭吃。”

他想了半天,说:“你说的也是。”

但其实我没告诉他实话。我不害怕的真正原因是——我有现实感疏离症。说白了就是我脑子里头有个开关,一按下去,所有情绪都变数据。恐惧、愤怒、悲伤,全都能量化成概率和变量。这不是我多牛,这是我脑子有病。

但病有时候也是福。搁这副本里头,没病的人反而活不下去。

八、伯爵,你到底图个啥?

这个副本的核心谜题是:第七夜的火灾到底是谁放的?

伯爵的日记说亨利要杀他,亨利的信说伯爵自己放的火。两边各执一词,跟罗生门似的。

我最后推理出来的结论是:火是伯爵放的,但亨利也不是啥好人。

为啥?因为伯爵的偏执和嫉妒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他怀疑亨利和他小姨子伊丽莎白有私情——有没有咱不知道,但他认为是真的,那就跟真的没区别。一个人的认知就是他的现实,这句话搁心理学上叫“认知失调”,搁俺们河南话里叫“他觉得你有,你没有也有”。

第七夜那天,伯爵当着所有人的面揭穿亨利,亨利否认,伯爵失控,点了壁炉里的火。火窜出来的时候他不是害怕,是笑,是那种“我终于可以结束这一切”的笑。

亨利在信里说火是从壁炉里“突然窜出来”的,像是有东西在火里活着。那“东西”就是伯爵自己——他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个“燃烧的容器”了,他的嫉妒和恨就是燃料。

所以你说他是人还是鬼?我觉得他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鬼了。

这个结论我后来跟静姐讨论,她是历史老师,她说:“你这个分析很有人文深度。”

我说:“啥深度不深度的,能完成任务就行。”

她说:“你就不能有点情怀吗?”

我说:“情怀能当饭吃吗?能挡伯爵一巴掌吗?”

她不说话了。

九、队友图鉴,主打一个群魔乱舞

复盘一下我这帮队友:

大刘——健身教练,死于心太大。坐空椅子之前但凡动一下脑子,也不至于一点脑子都不动。

阿杰——魔术师,死于太自信。觉得自己能骗鬼,结果鬼没骗着,把自己搭进去了。

红姐——心理咨询师,死于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想抢怀表抢出个盒饭。

眼镜——程序员,社恐但靠谱。擦眼镜的频率和他的紧张程度成正比,紧张的时候一分钟擦二十次,我怀疑他的镜片迟早被擦穿。

苏晓——法医,冷静但不如我冷静。她是专业的冷静,我是病理性的冷静,我俩不是一个赛道。

静姐——历史老师,稳重但有点轴。老想挖出庄园的全部秘密,我说咱活着出去就中,她说“那秘密就永远埋在地下了”,我说“埋就埋呗,又不是咱家的秘密”。

小伍——人形雷达,胆小但有用。他是这个团队里最真实的人,该怕就怕,该哭就哭,不像某些人——对,我说的就是你红姐——明明怕得要死还装镇定。

老赵——退伍老兵,重情义但太圣母,就是个大信球,他想保护所有人,最后差点把自己搭进去。马厩那一段他替我挡了伯爵一下,虽然我知道他是自愿的,但我心里头还是记了他的好。

——当然,记好归记好,该跑的时候我还是跑了。这不是自私,这是最优策略。我不跑,咱俩一块死;我跑了,至少能完成一个。

老赵后来问我:“你当时就没想过拉我一把?”

我说:“想过。但计算了一下概率,拉你的成功率不到20%,而且很可能把我也搭进去。所以没拉。”

他又沉默了。我发现老赵跟我待久了,沉默的次数越来越多。

十、最后的冲刺,主打一个刺激

晚上七点二十,伯爵从壁炉里出来了。这次不是试探,是动真格的。整个庄园都在烧,他从火焰里瞬移出来,一步跨老远,跟开了闪现一样。

我们七个人往马厩跑。碎石路上跑得我脚底板生疼,但我顾不上疼,因为伯爵就在后面。

小伍跑得慢,老赵拉着他;苏晓跑得还行;眼镜跑得跟个兔子似的,看不出来社恐的人爆发力这么强;红姐抢跑,静姐垫后。

我跑在中间,手里攥着怀表,脑子里在算:马厩到我们当前位置的距离,伯爵的瞬移速度,马车的出现时间,每个变量的置信区间,综合概率——

算个屁算,跑就完了。

最后关头,伯爵抓住了我的脚踝。那只焦黑的手烧得我脚脖子生疼,我低头一看,他的脸离我只有半米远,两只蓝眼睛跟俩探照灯似的,嘴里念叨着“第13夜……留下来陪我……”

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恁娘嘞,我可不想搁这儿陪你过什么第13夜,我还得回去吃肯德基呢。

我从口袋里掏出戒指塞他手里。那戒指是伯爵的遗物,上面刻着家族纹章。他低头看了一眼,火焰的手松了一下,就那一瞬间,我抽脚跳上了马车。

车门一关,幽灵马一声嘶鸣,车就飞出去了。我透过车窗往后看,伯爵站在马厩门口,手里攥着戒指,两只蓝眼睛盯着马车越来越远。

那眼神,我说不上来。是恨?是怨?还是不舍?

也许都有。

也许什么都没有。

结尾:回家的诱惑

马车把我们送到了副本出口。白光一闪,我又回到了现实世界。

我第一件事不是写论文,不是回实验室,而是直奔肯德基。

“一个香辣鸡腿堡,一份薯条,一杯可乐。”

服务员问我:“还要别的吗?”

我说:“再来一对香辣鸡翅。”

坐下来咬第一口汉堡的时候,我感觉整个人都活了。什么埃塞克斯伯爵,什么哭泣的侍女,什么十二夜,全都给我往后稍稍。这一刻,只有汉堡是真的,可乐是真的,薯条是真的。

我吃得正香,手机震了。老赵发的消息:“出来吃个饭?”

我回:“已经在吃了。”

“吃的啥?”

“肯德基。”

“你是有多爱吃肯德基?”

“你不懂。这不是肯德基,这是活下去的意义。”

老赵发了一长串省略号,然后说:“下个副本一起?”

我想了想,回了个:“再看吧。”

其实我知道,下个副本还会遇到。副本玩家就这么些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我不想跟任何人组固定队,因为固定队意味着感情,感情意味着非理性决策,非理性决策意味着死亡概率上升。

这就是我的逻辑。冷酷吗?冷酷。有效吗?有效。

但我吃完汉堡擦嘴的时候,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老赵在马厩门口替我挡的那一下,他那张刀疤脸上写的不是“我不怕”,而是“你快跑”。

我承认,那一瞬间,我的人性开关松动了一下。

就一下。

然后我就把它按回去了。

理性万岁。

肯德基万岁。

活着回去,比啥都强。

——全文完——

(对了,最后补充一句:那个副本里头的布娃娃我后来查了一下,说是侍女的“孩子”。其实她没有孩子,布娃娃是她精神失常后认领的替代品。这事儿听着挺惨的,但我不同情她。为啥?因为她杀了阿杰。惨归惨,杀人归杀人,一码归一码。恁说我冷血?中,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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