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人证归证(1/2)
七月十四日辰时,三司东院开了三处问讯房。
暑气尚未压下来,青砖地上还留着昨夜冲洗的水痕。书吏将竹帘卷到一半,堂外蝉声便一阵阵撞进来。三张长案分列廊下,原卷、京中复验册与证物清单各占一案。
主审翻开名册:“今日分堂,只问亲见、亲闻、亲手经办之事。不识字的,笔录逐句念;答不上来的,写‘不知’,不许猜。”
何杏第一个进堂。她在门边蹭掉鞋底泥,手还攥着那三张旧串票。
书吏问:“你家原应纳多少?”
“六斗。”
“减免多少?”
“三斗。粮差说减归减,六斗还得照交。”
“这三张纸上的手印,是不是你的?”
何杏俯身辨了许久:“右拇指,是我的。”
周文敬一方的辩吏立刻道:“既是她的手印,纸上所记十一石四斗——”
“大人,我按的时候没字。”何杏打断他,“三张都是空的。粮差说,不按便连减粮的名也划掉。”
主审看向书吏:“手印与填字分记。再念一遍给她听。”
书吏提笔道:“手印属何杏;按印时纸上是否有字,据何杏供称为空白;后来填入十一石四斗,另以灯油旧印、墨色先后及当票核验。”
何杏听完,点头:“是这个意思。”
隔壁堂上,孙槐面前摆着两册。返乡册写着腊月十二日领足粮食、当日归村,田册却把他列为逃户,名下减免转给一户沈姓佃户。
主审问:“腊月十二日,你在哪里?”
“旧堤赈棚。腿烂了,陈大夫给我割的腐肉。”
“可有人见?”
“棚里二十多人都见过。那日修堤工簿上还有我的押记,我替人编了半日草袋。”
书吏报验:“旧堤医簿记孙槐左腿溃伤,腊月初九至十六换药七次;工簿腊月十二日记草袋一百二十只,孙槐领麻绳;村邻回执三份,均称次年正月才见他返乡。”
孙槐指着桌上两册:“大人,我一个活人,不能同一天既返乡又逃户。”
赵广进第三堂时,把退役木牌放在案上。木牌右下缺了一角,旧伤验记、军中同袍证词都与缺口登记相合。
主审问:“槐树坡翻车时,损了多少粮?”
赵广道:“先从正队卸下二十三石。晾了两日,九石还能吃,另装十八只小袋送去府仓;酸掉十四石,才是真损。”
“正队交了多少?”
“九百五十三石。后补九石,总共九百六十二石。”
书吏报验:“临河县原发九百七十六石,府册后来改作发一千石、收一千石;十四石真实路损未记,九石后补粮也从杂粮簿中消失。”
赵广按下木牌:“大人,坏掉的十四石该怎么记便怎么记,救回来的九石也不能吞。但是不能拿一个整千,把两边都抹了。”
午后的日头斜照进西廊,窗格影子落过半张供桌。陶顺进堂前喝了两碗水,开口时嗓子仍哑。
“第一袋盐水粮,是不是你灌的?”主审问。
“是。”
“堂上六袋,你碰过几袋?”
陶顺依次看过封记,只指出三袋:“这三袋。其余没碰过。”
辩吏将两份撤供笔录推到他面前:“你先认,后撤,如今又认。三次说法不同,凭什么取信?”
陶顺从怀里摸出一只歪耳朵的布兔子,攥在掌心:“第一次认了,他们把我女儿从赁屋带走。第二次、第三次,我都说没灌过。”
“今日为何又改口?”
“女儿在保护院,我才敢说。”陶顺看着案上的粮袋,“大人,我有证据。第一袋袋心有盐晶,药铺有买盐和催吐药的渣,轮值簿上有我当夜进仓的名字。”
辩吏转向谢临舟:“谢少卿领押证队入京,又一路看管证人,是否教过他这样答?”
谢临舟道:“手册都有详细记录,每次问药、换车、换院都有三方签记。你若认为哪一次串供,请指出日期、地点与在场人。”
辩吏翻了半晌,只道:“地方见证也可能受大理寺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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