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路上的时间,也算项目成本(1/2)
牛庆山最先算的是直接工作。
需要什么人,做哪些步骤,用哪些现有工具,按当前范围多久能完成。他把纸写到一半,正舟看上去已经有能力接。
秦薇把那张纸翻到背面。
“人从哪儿出发?”
牛庆山报了现有项目位置。
“谁接他的活?”
“韩春明那边能排。”
“什么时候交出去?”
“出发前。”
“回来以后呢?”
牛庆山停了一下。
现有项目不会因为一个人去外地就暂停。临时交接要有人接,回来以后还要把没完成的事项重新接回来。中间如果外地现场等待,原项目那边也不能把替补随时撤掉。
孙浩另开一张表,把工作单内和公司承担的东西分开。
直接工作、现场必要消耗和已确认执行条件,放在工作单范围里核。
人员离开原项目的交接、去程、等待、释放、回程以及重新接回原责任,是正舟为了完成跨区域响应实际承担的占用。客户愿不愿意把其中哪一部分写进工作单,要逐项确认;没写进去的,也不会凭空消失。
牛庆山看着两张表。
“这么算,活还没干,前后先占一截。”
“本来就占。”秦薇说。
“以前本地项目没单列。”
“因为路短、接口熟,不代表没有。”
孙浩没有给任何一项填金额。路线还没确认,等待条件没写进文件,回程释放也只确认了路径。现在硬填数字,只会把猜测变成报价依据。
客户要求正舟在回复窗口结束前提交可接受条件。
孙浩先问,去程和回程是否属于候选单位自行承担;现场等待如果因为客户接收、许可或者范围未完成,时间由谁记录;工作完成后,哪份文件可以释放人员和责任。
区域协调人没有把所有条件一口接下。
“正常往返由候选单位考虑。”
“等待呢?”
“要看原因。”
“那请写进最终工作单。因候选单位准备不足造成的等待,由候选单位承担;因接收、许可或客户范围未形成造成的等待,现场记录。”
对方问:“记录就等于客户付费?”
“不等于。”孙浩说,“先留事实,计不计另按工作单。”
“回程释放为什么要单独写?”
“不写清,现场一句‘再等通知’,人就回不来。”
客户负责人沉默了一会儿。
“可以确认释放接口,不承诺所有等待都有费用。”
“可以。”
孙浩没把没争到的内容说成已经争到。等待有记录,不代表形成计量;释放有接口,也不代表工作一结束就自动结清。
郭明远随后核许可。他要求工作单里列出有效许可形成的前置条件,并注明正舟人员未取得许可不得开始。客户没有异议,只要求正舟自己的材料也必须按时提交。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