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借别人的人,责任还是正舟的(1/2)
当地联系人把话说得很轻松。
正舟接工作单,他负责把人安排到现场。客户看到的是正舟,人员资料可以后补,许可到了当地再协调。只要窗口不耽误,其他都能慢慢补齐。
牛庆山问:“现场出了问题,谁签?”
“你们公司不是有现场负责人吗?”
“人是你安排的。”
“挂在你们项目里就行。”
电话那边没有恶意。他只是想拿到一份工作,也不愿在工作单形成以前花时间准备整套材料。借正舟的名义进场,对他最省事。
对正舟却不是。
孙浩把对方提出的路径逐项写下来。
人员由谁选择,未确认。
人员与正舟是什么关系,未确认。
许可由谁办理,未确认。
现场质量和安全责任如何划分,未确认。
工作结束后如何释放、文件如何返还,未确认。
唯一清楚的是,客户工作单会落在正舟名下。
当地联系人随后发来一份空白的现场授权模板,让正舟先填好公司信息,人员姓名和具体范围由他到时补上。
赵启明只看了一眼,就把文件移到未采用记录。
“这份不能出公司。”
牛庆山问:“把范围先写死呢?”
“人员还不知道,许可还不知道,谁拿着这张纸也不知道。写一段范围,关不住其他空白。”
孙浩回复对方,正舟不提供预签、空白或由外部人员补填的授权。要合作,就按实际人员和每张工作单形成文件。
对方回了条语音。
“你们这样做外地项目,会把自己慢死。”
牛庆山听完没有回嘴。他把语音留进事项记录,只继续催实际材料。
赵启明看完,说:“如果按这条路报,客户向正舟追责任。我们再去找对方,是公司内部的事。”
牛庆山说:“人未必不行。”
“可能行。”郭明远说,“材料没见,许可没见,现在不能当行。”
“让他们先发。”
牛庆山重新对电话那边提出要求:主体资料、实际人员、许可路径、现场负责人、责任范围和退出条件,都要在正舟对客户答复前完成基础核验。
对方马上问:“你们是不是不信我?”
“我连去的是谁都不知道。”
“我找的都是干过活的人。”
“把资料发来。”
“客户窗口这么短,发不完。”
“那就不能拿你们报能接。”
电话挂断以后,牛庆山把这条路径留在待核,没有删,也没有升成可用。
客户那边又来追问。
“正舟是否已经形成第二区域的当地资源?”
孙浩回复:“没有。收到一条外部安排建议,人员、许可和责任未完成核验。”
“能不能由正舟统一承担?”
“统一承担不能替代条件有效。”
“有单位愿意在工作单下发后补资料。”
“正舟不按后补条件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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