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2/2)
“那就是了。因为那首诗,所有人都觉得我头上有道疤。”我拨开鬓角的发丝,给他看那里的一道半指长的浅色疤痕,“哪怕本来没留疤,成神时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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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额角确实被锦湆扔出的玉玺砸破过。因为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砸我的又是大名鼎鼎的传国玉玺,所以流传的很广。有文人专门写过一首《碎玉吟》,哀叹我被锦湆砸破相了——其实那是一首反诗,是在借着这件事哀叹国将亡于暴政。
普通百姓哪里看得懂那种隐喻,他们只读得懂明面上的意思。我本人迅速凭借此诗挤入京城美男子排行榜,取得了第五名的好成绩。
本来排名可以更靠前一点的,奈何诗是诗,人是人,我长相有点给艳名拖后腿……
都过了三百多年了,那首诗的具体内容我记得不太清楚,只记得什么“半面朱砂染素裳”,还有什么“琼树岂堪连夜雨”之类的……在我看来用词颇为俗艳,也不知为什么能传得那么广。
倒是那文人的下场我记得更清楚一点——锦湆那个小畜生把他抓进宫,让他跪在屏风外面一遍遍念那首诗,而在屏风里侧,他把我摁在书案上折腾了将近一个时辰。这都不能让他满意,他还撤了屏风,扯着我抬头,让那文人对着我再作一首诗。
那文人还算有几分傲骨,不肯就范……也可能是吓傻了,反正一句都没做出来。于是锦湆就给了他一剑,血溅得到处都是。他嫌脏,抬脚就走了,留下我和那文人的尸梯在书房里沉默地对视了好半天,直到我有力气出门喊来内侍给他收尸。
其实当时玉玺没有砸实——那可是半个巴掌那么大的一块实心和田青玉啊!真砸实了我估计人当场就没了——它是擦着我额角飞出去的,伤口不大,最多就半个指节那么长,血流也的不多。太医奉命给我拿了宫里最好的药,痊愈后连道疤都没留。谁知道我成了神,反倒因为百姓们的普遍印象,给我塑造出来一道三倍长的疤。
……应该庆幸百姓们不知道我的屁股都遭过什么罪,不然真是难以想象我会变成怎么个形象。
锦煜大概没有在听我解释,一直在怔愣地盯着疤痕看。我话音刚落,他就梦游一般伸出手,想来摸我的额角。
我哪能让这小破孩得逞,拍了一下他的手:“小子,都说过让你对神仙放尊重点了,别总想着动手动脚。”
他的手被拍掉,一下子惊醒过来,慢慢、慢慢地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然后那张脸慢慢、慢慢地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