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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神话》和现实,新任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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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任务,李杰稍微回想了一下。

这部电视剧他听说过,但,没看过,准确来说只看了一集。

冬智巴就是那个开头直接被枪杀的倒霉蛋工具人,他在带女主角白菊执行巡逻任务时,遇到了盗猎团伙。

上百只藏羚羊被盗猎者屠杀。

他们遭遇时,盗猎者正在有条不紊的剥皮,女主角白菊的弟弟白及也是盗猎者中的小喽啰。

赶在高原上偷猎保护动物的,都是一帮亡命之徒。

尤其是剧中的年代。

90年代,这群人手里都有枪,冬智巴刚下车就被盗猎者一枪打死了,编剧安排这一出,就是为了反映反盗猎的残酷现实。

盗猎者杀人如麻,完全是无法无天。

然而。

结果你猜怎么着?

女主角居然没死,理由因为她是警员,还有她弟弟,这已经不是降智了。

这是把观众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

心狠手辣的盗猎团队,上一秒还眼睛都不眨的干掉了冬智巴,转头却放下屠刀,不杀白菊。

编剧大概率觉得这个安排很巧妙,给姐弟冲突埋下了一条线。

看。

白菊是因为弟弟活了下来,但,弟弟又是盗猎者,是犯罪团队,一边是救命之恩和亲情,一边是法律。

如果编剧让白菊的白及一条路走到黑,那还有点看头,结果呢。

嘿!

人家转头被家人找到了,再之后做起了生意,卖盒饭、开饭店。

白及参加盗猎活动,帮助盗猎团队剥皮的事,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换做李杰他们刚入行那会,敢这么写,甲方可以连钱都不结。

搞笑呢。

主旋律剧集可以夸张一点,却不能这么糊弄。

即使白及没有开枪猎杀藏羚羊,那也不代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用‘年轻不懂事、及时悔改、帮助巡山队’来掩盖。

当然。

如果换一种逻辑,《生命树》里的一切都能合理化。

它并不是一部正剧,只是一部披着正剧皮的女频大女主剧,用这个视角,一切降智、逻辑漏洞、双标,瞬间都合理化了。

要的就是极致的大女主光环。

全宇宙都要为女主让路,哪怕是在枪林弹雨的现场,也要跟弟弟上演情感伦理大戏。

这叫重情重义!

极致双标同样是大女主剧的典型特征。

巡山队里的配角,即便是为了救人卖皮子,也要受到惩罚,以此来凸显悲壮感。

女主的家属,真跟了盗猎团队干,也能享受‘特权’,挨上一顿家法,再把他塑造的苦一点,经历一些波折。

最后,再立下一点功劳,就能强行洗白。

除此之外,全员工具化也是非常必要的,不论是胡戈饰演的多杰,还是反派林培生,都失去了原有的人物弧光。

什么男一号、男二号?

剧里的每一个高光,都得姓白!

白姓之外,人均工具人。

什么严肃题材,那都是紫妹拿奖的工具剧。

翌日。

李杰找出这部剧削微看了几眼,十倍速,速刷,越看,他越觉得槽点太多。

林培生到底是多蠢?

多杰中枪了,送医途中因为车坏了导致多杰牺牲,然后,他居然不上报。

只是为了避嫌,就把多杰埋在野外,隐瞒了整整十七年。

纯粹为了引出‘17年悬案’。

生编硬造,毫无逻辑,还有,女主角离婚的脑回路也让人无法理解。

看到丈夫就会想起巡山队和失踪的多杰,这就离婚了?

前面那些年是瞎了吗?

再有。

林培生的塑造也是强行黑化,前期的林培生和工作班子的矛盾在于理念不同。

他主张先发展再治理。

搁在90年代,类似的观念,处处可见,后期却成了包庇盗采的工具人反派。

至于白菊神枪手的人设没有体现。

那也是女频剧的老套路了,不管怎么样,女主人设必须牛逼,怎么牛逼,你别问。

牛逼就完了。

完全不需要表现过程,有些电视剧甚至敷衍到BGM跳过。

开头-BGM-听懂鼓掌!

如果让李杰给这部剧打分的话,只能是负分,纯纯的冲奖定制剧。

从立项就是奔着拿奖去的。

什么山花烂漫,走得也是这条路,从写剧本,不对,应该是从选人物、题材开始,就奔着奖项而去。

女主的人设天然具备优势。

妥妥地顶配题材。

换谁去演,都能拿奖,其中,飞天比较稳,金鹰、白玉兰就不好说。

大满贯得看人。

不是谁演都能一串三。

两天后。

看完全剧的李杰,准备接下这次任务,《生命树》是一部都市剧,故事背景就在青省,任务完成后,他可以顺带飞出地球去看看。

唰!

眼睛一睁一闭,熟悉的失重感传来,再次恢复意识,李杰已经进入了副本世界。

嗡!嗡!嗡!

耳边最先传来的是发动机的轰鸣声,抬头往前看,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以及一轮即将落山的夕阳。

“冬智巴,回头你记得这辆车要换火花塞。”

这时,一道女声从右侧传来,余光瞥过,裹着羊毛毡的白菊正坐在副驾驶。

“知道了。”

李杰一张口,声音跟当地人几乎没区别。

带着一点点口音。

再一查脑海里的记忆,这一幕是电视剧开头,巡山队准备进山,但,他这辆车却出了问题。

是火花塞坏了。

简单维修了一下,冬智巴就带着白菊一起追赶早先出发的巡山队,再之后,就是他们遇到盗猎团伙,‘冬智巴’被一枪打死。

不过。

剧中‘冬智巴’被打死发生在晚上,眼下还是黄昏,再有两三个小时,他们才会跟盗猎团伙相遇。

好巧不巧,他们遇上的这伙人正是剧里的大反派李永强。

他是盘踞在无人区的盗猎团伙头目,以狠辣着称。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李永强利欲熏心的原因也很简单,藏羚羊的皮,值钱,很值钱。

一条用藏羚羊绒毛制作的沙图什披肩,市值高达数千美元,如此高价,自然导致有人铤而走险。

虽然这群盗猎者不会制作成品,但即便是卖皮,也能致富。

根据李杰记忆里的信息,一张藏羚羊的皮,黑市的收购价高达3-400元,品相越好,价格越贵。

三四百听起来很低,但这是90年代的青省,一张皮就能顶一个普通人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盗猎者运气好,一次遇到上百只藏羚羊,一回收益就有几万块,几百张,那就是十几万,如果碰到上千的大羊群。

几十万也不再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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