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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生命(二合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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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胆男儿斗罴熊,白毛风里血染松。

那边厢恩仇未了刃光动,这边厢生死相搏气如虹。

猛兽垂死犹挣扎,壮士濒危亦称雄。

按下新诗,远提旧话。

却说那张阳,独自一人冲进了白毛风里。

俊哥的身影已经隐没在那茫茫雪幕之中。

方才那一番话,是他最后的嘱托。

他希望俊哥能活着回去,能多救些人就多救些人。

张阳转过身,朝那头棕熊的方向走去。

他心中怀着一种疯狂的绝望。

说疯狂,是因为他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却还是要去。

说绝望,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去,今天这二十一条人命,怕是都要交代在这庆岭深处了。

他的身体状况并不算好。

不断加剧的冻伤,又疼又麻。

长时间逃亡搏斗积攒下来的疲惫,压得他每迈一步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

可他还是往前走。

意识中似乎有人在劝说他:

回头吧,回去还来得及,找个背风的地方躲起来,等白毛风过去再说。

他不断的和恐惧搏斗,最终战胜了它。

他强再一次提起了猎刀,朝着棕熊走去。

虽然孤身一人,但他没有迷失方向。

除了棕熊的身体巨大外,他也知道,这头熊的状况恐怕也是强弩之末了。

白毛风可不止对他有效,对这头熊同样有效。

风是公平的,雪也是公平的,谁扛不住谁就先倒下。

那些冻伤、那些失血、那些被俊哥斧头和猎刀砍出来的伤口,都在不断地消耗着这头畜生的体力。

甚至那些周围看似暂且和它联盟的野猪,也未必靠得住。

畜生到底是畜生,它们现在跟着棕熊跑,是因为恐惧压过了野性。

可一旦棕熊显出颓势,那些野猪转过头来就能把它也给啃了。

这道理,就跟狼群里的头狼一样。

你强的时候,大家都跟着你。

你弱的时候,第一个扑上来咬你的,就是你的同伴。

都躲不过树倒猢狲散。

以张阳多年狩猎的经验,他似乎明白了这次的熊灾是因何而来。

一切,都要从那头母熊说起了。

长白山这一带的猎户都知道,棕熊和黑熊,虽然都是熊字辈,可这两位爷,那是天生的仇家。

黑熊,长白山土生土长的住户,个头中等,性情相对温和,一般不爱惹事。能跑就跑,能躲就躲,逼急了才拼命。

棕熊,那是山里的过江龙,体型比黑熊大出一圈不止,性情暴烈,是正儿八经的食肉猛兽。

它在长白山这片地盘上,除了老虎,谁也不怵。

按说这两种熊,一个占着深山的核心区,一个能屈能伸地躲在外围,井水不犯河水,各过各的日子。

但有一点棕熊会捕杀黑熊。

这不是什么稀罕事。

棕熊的领地意识极强,有时候它闯入黑熊的地盘,碰上了,打一架,黑熊打不过,跑。

有时候棕熊饿极了,直接掏黑熊的仓子,把黑熊从冬眠里拖出来,连窝端。

所以这黑熊,看着威风,可在这大山里头,它真正的天敌,不是老虎,而是它这个远房亲戚棕熊。

张阳明白这个道理,可有一件事,他怎么也想不通。

这头棕熊,为什么会下山报复人类?

棕熊虽然凶猛,可它跟人类素来是“你不惹我,我不惹你”的关系。

它不缺吃的,不缺地盘,犯不着大冬天的下山来跟人拼命。

纵然张阳能够理解,熊崽子死了爹娘,会想方设法报复这种事。

可他万万没想到,来报复的,竟然是黑熊名义上的天敌。

这就像什么呢?

就像你听说邻居家闹耗子,结果跑来一只猫,把耗子吃了,然后猫开始砸你家的门。

这不合常理。

可在这大山里头,不合常理的事,往往才是最真的理。

这头棕熊,或许和那头熊崽的爹娘有些渊源。

也许是那头母熊曾经救过它的命,也许它们共享过一片山林,

也许。

谁知道呢?

野兽之间的事情,人永远也猜不透。

张阳只能作此解释。

至于野猪群的围攻和棕熊的暂时联手,这点倒没有让张阳感到意外。

同为杂食动物,彼此在山岭间平日里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可一旦有了外部的冲击,“攘外必先安内”的道理,也是刻在野兽本能里的。

棕熊带着野猪群跑,野猪群跟着棕熊冲,不是为了帮它报仇,而是因为,恐惧和愤怒让它们暂时结成了同盟。

可这同盟,能撑多久呢?

张阳握紧了猎刀。

他也不知道答案。

但他知道,他必须去做这件事。

作为猎人,作为张家独子,作为三代猎户之家的传人,他必须去做。

又或者说,这种血液沸腾的感觉,大概是从爷爷那辈儿就传给他了。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父亲母亲都还在前方等着他。

他这辈子,要为张家正名。

要让那些曾经在背后说“老张家那个独眼龙的儿子怕是也不成器”的人闭上嘴。

他要成为爹娘口中的骄傲,要让焦秀兰跟人唠嗑的时候,能挺直了腰板说一句“我儿子,那是有出息的”。

他会讨到很好的媳妇。

那姑娘不必是多俊俏的,也不必是多富贵的,但要踏实,要善良,要能跟他一起过日子。

他会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或者一个帅气的儿子。

他会教他们认山里的鸟兽,教他们使枪,教他们像爷爷教他那样,敬畏大山,但不畏惧大山。

他会接续上改开的春风。

他会坐上火车南下,过首都,穿过山东,过江苏,去上海,下广东。

他会去看看那些他只在报纸上听说过的城市,去看看那些高楼大厦,去看看那些跟他上辈子见过的一切都不一样的东西。

他会把冬天甩在身后。

把这场白毛风甩在身后。

把这漩涡中冻结的冰、这寒冷破碎的日子,全都甩在身后。

直到最终抵达某个温暖的地方。

那里没有白毛风,没有棕熊,没有冻死人的寒夜。

那里四季如春,雨水丰沛,树木繁茂参天,藤萝缠绕,野果挂满枝头,溪水里有数不清的鱼,林子里有各种各样的鸟兽。

那里的土地是肥沃的,随便撒一把种子,就能长出庄稼来。

那里的日子,是不用提心吊胆的。

那就是他想要抵达的地方。

一个男人在奋力向前时。

心里头想的。

大概也就是这些了。

但正如他此刻身体行动得十分艰难,他的思维运转也同样艰难。

张阳在不停地自我催眠。

他告诉自己他可以做到。

他必须这样想。

否则,他的努力,他的重生,都会变得毫无用处。

他不想再次坐在马桶上,然后死掉。

心脏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只要不断地靠近棕熊,它就猛烈的跳动起来,毫无规则地上蹿下跳,让他感到窒息,甚至是头晕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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