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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金属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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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十月三日,炉窖区。

风从北边吹来,掠过已经收割完毕的田野,穿过稀疏的树林,最后扑进这片常年飘着烟火气的窑区时,已经带上了明显的凉意。

沈铭躺在棚子底下那张用竹片和兽皮搭成的简易躺椅上,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头顶那根横梁上蹲着的大鸟。

“这个不对,”

他,语气懒洋洋的,像在跟老朋友闲聊。

“话你能活多少个冬天?冬天就是变冷的时候,树木叶,草木枯黄。”

傻鸟歪着脑袋看他。

它的喙张开,又闭上,似乎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二十年学汉语,它学会了日常对话,学会了讨价还价,但“多少个冬天”这种需要计数的问题,显然不在它的常用词汇库里。

“不知道。”

它顿了顿,似乎在组织更复杂的句子。

“反正我从你爷爷的爷爷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了。”

它低下头,用喙梳理胸口的羽毛,姿态漫不经心,仿佛在陈述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应该还能见到你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

它抬起眼睛,看着沈铭。

“等你死了,”

它。

“我还会活着。”

沈铭愣了一下,然后他笑了。

“三百年左右啊,”

他自言自语般嘀咕了一句,然后冲那只鸟招招手。

“别走那么快呗,再吃点东西,聊聊天撒。”

傻鸟低头看了看棚子底下那只陶罐,罐子里是今早新添的紫越莓干,深紫色的果肉在冬日的光线里泛着薄薄的糖霜。

它犹豫了一下。

然后它张开翅膀,从横梁上跃下,在罐子边缘。

它低头啄了一颗。

沈铭望着它,嘴角还挂着那丝笑。

但他眼底有什么东西,很轻,很淡,像风里飘过的一缕烟。

等你死了,我还会活着。

他挪开视线,望向窑区外那片灰蓝色的天。

傻鸟已经飞远了。

它那一身褐羽融进秋日的天际,很快就变成一个点,然后彻底消失。

沈铭没有叫它回来。

他躺在躺椅上,打了个哈欠。

这几个月,傻鸟为了那块黄金,真的是拼了命。

从六月到十月,一百多天,它叼回来的各色石头已经超过了一千块。

沈铭专门腾出一个棚子堆放那些石头,红的,绿的,蓝的,褐的,带纹路的,不带纹路的,有的拳头大,有的只有拇指粗。

沈铭一个个看,一个个摸,一个个烧。

都不是。

傻鸟没有抱怨过。

它只是每天飞出去,每天叼回来,每天在罐子边吃几颗果干,然后用那种期待的眼神看着沈铭。

沈铭有时觉得好笑,一只鸟,为了一块漂亮石头,心甘情愿给他当免费的矿石勘探员,每天飞几百里,风雨无阻。

有时他又觉得有点不是滋味,但他没有什么。

他只是在傻鸟不在的时候,偶尔会想:这种鸟,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它们独来独往。傻鸟过,它们住得很分散,只有偶尔碰面时才会聊聊天。没有部,没有群体,没有分工。每一只鸟独自占据一片天空,独自觅食,独自生存。

它们没有天敌,能威胁到它们的,大概只有那些更大、更凶猛的猛禽,但傻鸟显然不把那些放在眼里。

它们会飞,飞得很快,很远,不受地面的河流、山脉、森林的阻隔。它们吃素,不需要追逐猎物,不需要为了一顿饭拼死拼活。它们的力气很大,沈铭亲眼见过傻鸟用爪子把那块足有他半个脑袋大的石头,轻轻松松地抓起来,扔在他面前。

站在树上时,它的爪子能直接抠进树皮,留下几道深深的白痕。

比起人类这种不报团取暖就难以生存的生物,它简直是无敌的。

沈铭有时候会想:如果这种鸟发展出了文明,会是什么样子?

但它们没有。

它们只是各自活着,各自飞着,各自在漫长的生命里,偶尔遇到同类,聊几句天,然后继续各自的旅程。

没有文字,没有工具,没有火,没有交换,除了他面前这只傻鸟,为了那块黄金,学会了讨价还价。

沈铭又打了个哈欠。

他的目光在手边那张大纸上,那是一份地图。

用炭笔画的,线条粗犷,标注潦草,但大致能看出山脉、河流、森林的走向。这是他根据傻鸟的描述,一点一点画出来的。

傻鸟在天空中飞,地面上的一切对它来都不是阻碍。它飞一天的地方,普通人走过去可能要一个月。它翻过两座山的地方,普通人可能要绕过七八道河谷。

但问题是,它飞了这么久,还没有找到金属矿。

沈铭皱了皱眉。

这意味着金属矿离这里很远。

很远很远。

他闭上眼,感受着秋日阳光透过棚顶竹片的缝隙,在脸上下斑驳的光点。

土地肥沃,风调雨顺,部已经稳定发展,人口稳步增长,红薯多到吃不完,猪圈里的猪一批批出栏,逐雨已经开始试着拉轻便的货物……

还要什么飞机呢?

找到金属矿之后,慢慢往那边扩张就是了。

反正他有的是时间。

反正——

“沈铭。”

声音从棚子外传来。

沈铭睁开眼。

莲站在几步开外,手里照例捧着那块记录板。

“该处理今天的事务了。”她。

沈铭揉了揉鼻子。

为了陪傻鸟炼石头,这几个月他一直住在窑区,睡在这个简陋的棚子里。莲每天这个时候都会来,带着当天需要他决断的事情。

“你。”他坐直了身子。

莲翻开记录板。

“第一件事,”

她的声音平稳,不疾不徐。

“山辞让狩猎队队长的职务,推荐由狗来担任。”

沈铭点了点头。

山老了,这是自然的规律,除了自己这个特例,没人能躲过。

他打了二十多年快三十年的猎,从沈铭刚穿越时那个沉默寡言的壮年汉子,到现在头发花白、膝盖每到阴雨天就疼的老猎人。

就连掰手腕,现在也掰不过沈铭了。

他还能带着狩猎队出去,但已经不适合再当队长了。

狗今年二十九岁,一身力气虽然不如年轻时的山,但脑子比山要灵活,经验也丰富起来了。这几年已经实际上在带队,只是名义上还是副手。

“这个没事,”沈铭,“听山的就行。狗表现确实挺出色的。”

莲在记录板上画了一笔。

“第二件事,”她翻到下一页,“之前抓到的几窝狗崽,用逐雨奶成功养大了。按你的吩咐——出现呲牙咧嘴就用藤蔓抽打,不给饭吃;咬人的处死;不能吃红薯的也处死。”

她抬起头。

“现在符合要求的,已经下崽了。按你之前的,要不要现在去选一只狗崽养?”

沈铭想了想。

“这个不急,”他,“让狗妈妈自己养一会儿。等狗稍微大一点,狗妈妈自己会嫌弃的时候,我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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