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广陵伯爵、京中日常(叁)(2/2)
王凌不急于争抢,带着王平、盛长松沿溪缓行,他下马细察泥地,又看草木痕迹,对二人低声道:“看这蹄印,前深后浅,是鹿奔跑时所留,粪粒湿润,未干透,不超过两刻钟。”
“看这草被啃食的痕迹,离地三尺,是头公鹿,体重不下二百斤。往东北坡去了,那里有水源。”
王平佩服道:“主君这眼力,比老猎户还毒。”
“战场斥候的基本功,没事回去多看看书,家里的书上都有记载!”王凌翻身上马:“走,绕到上风处,莫让风带了气味过去。”
三人悄声包抄,果然在一处山坳见一头雄鹿正在溪边饮水,鹿角如枝,在阳光下泛着琥珀色光泽,确是难得的猎物。
王凌张弓搭箭,屏息,松弦——
“嗖!”一箭正中鹿颈。
雄鹿悲鸣倒地,四蹄抽搐。
“伯爷好箭法!”盛长松赞道。这一箭从侧面贯入,避开坚硬的头骨,直取要害,是猎手的最高境界。
“是弓好。”王凌抚了抚手上的铁胎弓:“先祖王侃公留下来的弓,党项匠人所制,力道足,不飘。”
半日狩猎,王凌猎得公鹿一头、野猪一头、狐三只,顾廷烨猎得野猪两头、鹿一头,张振猎鹿两头,其余子弟各有收获。
午时归帐,清点猎物。王凌的雄鹿重二百三十斤,野猪一百八十斤,皆是一箭毙命,伤口整齐,皮毛完好,价值最高;顾廷烨的野猪虽多,但有一头中了三箭才死,皮毛破损,减分不少。
“广陵伯胜!”张振高声宣布,虽有不甘,但心服口服。
很快,英国公府那边便奉上了那对海东青。装在特制的金丝笼中,通体雪白,唯喙与爪如钩,目光锐利如电,确是神禽。
王凌却笑道:“君子不夺人所爱!这对海东青,便算我暂存英国公府,来日若往西北,或需借它传信,到时候再去国公府叨扰。”
张振大笑道:“少丞兄爽快!那便这么说定了!来人,将猎物收拾了,今日咱们烤鹿饮酒,不醉不归!”
……
又隔旬,西郊马球场。
汴京马球之风极盛,上至宗室,下至庶民,皆好此戏,几乎月月都有马球比赛举行,除了各家勋贵轮番做东之外,宫里也会举办,汴京的各大商行也会时不时的请一些专业的马球手、租个简陋的马球场,开彩赌博。
今日是永昌伯爵府做东,邀了十余家子弟,彩头是一副唐代鎏金马球杖,据说是太宗皇帝用过的旧物。
球场阔三百步,以黄土夯实,洒水碾平,两端设木制球门,宽一丈,高三尺,以彩绸为网,整体上,不如王家在扬州的马球场奢豪。
看台上,各府女眷、仆从云集,盛华兰、盛淑兰亦在帐中观看,这是她们首次在勋贵云集的公开场合露面,皆着命妇礼服,端庄秀丽,引得不少目光。
王凌、顾廷烨、张振、贾兰为红方,着绛红窄袖球衣;对面四人是京中有名的球手,着靛蓝球衣。
哨响,开球。
王凌一马当先,球杖一勾,将朱漆木球控在身前,对方两人左右夹击,他忽地一拉缰绳,马人立而起,球杖自马颈下穿出,一记“海底捞月”,球如流星,直入门中。
“好球!”满场喝彩。
盛华兰在帐中,手不自觉握紧,一副担心的模样,盛淑兰则低声道:“姐姐莫担心,夫君马术精湛,自不会有事的!”
球场上,顾廷烨大笑:“少丞兄这手漂亮!跟谁学的?”
“家中部曲皆是骑兵,跟着他们练的。”王凌勒马,笑道:“马球最练人马合一、眼疾手快,与骑兵冲阵异曲同工,都要在高速运动中判断局势、把握时机。”
“球场,即是战场啊!”
另一旁的张振也笑道:“哈哈!仲怀兄,你这个汴京第一马球手的名头,怕是要花落别家了!”
“落到别家我不认!”顾廷烨笑道:“但是,要是落在少丞兄的头上,我顾廷烨还是服气的!”
战况激烈。红方以王凌为轴,顾廷烨为锋,张振策应,贾兰补位,配合渐入佳境。
蓝方虽个人技术精湛,但配合生疏,渐落下风。
终场,红方五比三胜。
赛后,众人在帐中饮冰镇梅子汤,说笑热闹。
顾廷烨擦着汗道:“少丞兄,明年三月的‘皇家杯’,你真不参加?宗室、勋贵、禁军三组争霸,彩头是陛下亲赐的金杯。你若参赛,咱们组队,定能夺魁。”
王凌摇头笑道:“玩闹而已,岂敢与专业球手争锋。倒是诸位,若有意,我可荐入马军司球队,那里正缺好手,月俸十贯,若比赛得胜另有赏赐。”
“既是爱好,又能谋个前程。”
张振闻言心动不已:“当真?我爹总嫌我游手好闲,若能在马军司挂个职,倒是也能少几分烦闷。”
张振是英国公府的嫡次孙,上头有英国公、父亲和长兄,家里也轮不到他说话,就连比他小一岁的姑姑都能欺负她,实在是想找个差遣,离得家里远远的才好!
“自然当真。”王凌道:“不过有言在先,入了球队,便要按军规操练,不得懈怠。三日一操,五日一赛,逢年过节还要巡演。吃得消么?”
“吃得消!”其他几个有意的年轻勋贵子弟也是纷纷应声。
夕阳西下,众人尽欢而散。回府马车上,盛淑兰轻声道:“夫君今日在球场上,真是英武!”
盛华兰抿嘴笑:“淑兰姐姐是看呆了罢?就像当初在扬州看的那场马球一般?”
盛淑兰脸一红:“姐姐!”
王凌握住二人的手,温声道:“往后休沐,我多陪你们出来走走。汴京好景致不少,哪天有空,咱们去金明池看灯,去大相国寺上香。”
“嗯。”二人相视而笑,眼中满是幸福。
……
今日第二章,还有一章,晚点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