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溥仪的丑态与改判(2/2)
日置益坐在角落里,脸色铁青。
他站起来想走,被秘书拉住了。不能走,走了就是心虚。
朱尔典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
陆沉站在那里,看着那些跪在地上哭喊求饶的王公们,半天没有说话。
他就是要给足他们出丑的时间。
等到溥仪与一众王公投诚,陆沉才看向主审法官。
“沈法官。”
沈法官微微欠身。“陆长官。”
“被告人愿意交代重要罪行,愿意交出赃款赃物,愿意立功赎罪。依照法律,可以从轻处罚。本法庭是否可以重新量刑?”
沈法官沉吟了片刻,翻动案卷。
“依照龙魂军临时军法,被告人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重大罪行,主动退赃退赔,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法庭可以考虑重新量刑。”
陆沉点了点头。
“那就重新量刑。”
他转过身,面对着旁听席上黑压压的人群,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死刑不是目的,改造才是。”
“杀了他们容易,但那些被他们藏在国外银行里的民脂民膏就追不回来了。那些勾结列强、出卖国家利益的内幕就永远烂在他们肚子里了。”
“只有让他们活着,让他们用余生去赎罪,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的思想,让他们用笔写下自己的罪行和悔过——这才是对法律最大的尊重,对人民最大的交代。”
旁听席上安静了下来。
沈法官重新敲响法槌。
“本法庭经过重新审议,依照龙魂军临时军法,改判如下:被告人张勋死刑不变,立即执行。”
“被告人善耆、溥伟、载涛等二十六人,改判终身劳动改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劳改期间,必须接受思想改造,定期提交悔过书,检讨自己的罪行。被告人溥仪,改判终身劳动改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劳改期间,必须接受思想改造和强制文化教育,定期提交悔过书。以上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溥仪瘫坐在地上,浑身发抖。
他不是害怕,是如释重负。
终于活下来了,虽然要劳改一辈子,但活下来了。
他趴在地上朝着陆沉的方向磕了几个头,额头磕在木地板上咚咚响。善耆也磕头,溥伟也磕头,王公们此起彼伏地磕着头。
旁听席上,有人鼓掌,有人摇头,有人叹息。
记者们疯狂地按着快门。
陆沉没有再说什么,转身走出了审判大厅。
当天下午,张勋被押赴刑场。
刑场在青岛港以东的一片空地上,背靠大海,面朝陆地。
行刑队十二人排成一排,枪口对准了跪在地上的张勋。
张勋跪在那里,花白的大辫子已经没有了,后脑勺光秃秃的,在阳光下泛着光。他的嘴被黑布堵着,说不出话,眼睛里满是恐惧和不甘。
沈法官问他有没有遗言,他摇摇头,闭上了眼睛。
“行刑。”
十二声枪响汇成一声。
张勋的身体向前扑倒,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鲜血从身下流出来,在尘土中慢慢扩散。
消息传出去,报纸上炸开了锅。
《北平日报》的标题是——“青岛公审:溥仪当庭失禁,跪地求饶”。
文章详细描述了溥仪被吓尿裤子、跪地磕头求饶的细节,用了不少尖刻的词汇,把这位退位皇帝的最后一点体面撕得粉碎。
《晨钟报》的标题更加辛辣——“王爷们跪了:大清的最后一点骨气,在青岛法庭上尿了一地”。
文章毫不留情地嘲讽了那些前清王公的丑态,说他们“磕头如捣蒜,招供如倒豆,为了活命连亲爹是谁都可以不认”。
《华国时报》的立场相对中立,标题是“死刑改判劳改——龙魂军法庭的人道主义考量”。
文章分析了改判的法律依据,认为龙魂军法庭“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但也指出“让溥仪等人活着接受改造,比杀了他们更有价值”。
《大众报》的评论最为激烈,标题只有八个字——“活该!呸!不要脸!”
文章措辞极其尖刻,说溥仪“尿裤子的时候,大清的列祖列宗在九泉之下怕是要再死一回”。
说善耆“磕头的时候,那颗光溜溜的脑袋像极了磕头虫”,说王公们“争先恐后地出卖同伙、出卖机密、出卖祖宗,只求换一条狗命”。
也有一些报纸为溥仪说话。
《商报》的评论写道:“溥仪毕竟只有十六岁,还是个孩子。他被张勋和小鬼子裹挟,身不由己。这样的判决,是否过于严厉?”
但这篇评论登出来后,报社门口被人扔了烂菜叶,吓得第二天连忙换了个主编。
日置益回到北平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天没出来。
溥仪等人供出了小鬼子的支持细节,虽然没有直接点名道姓,但那些“外国势力”的指向再明显不过了。
他给东京发电报,措辞急切:“龙魂军已掌握帝国支持张勋复辟的证据,虽未公开点名,但形势危急。建议立即销毁相关档案,切断与善耆等人的一切联系。”
东京的回电很快到了,只有两个字:“已办。”
但办不办得干净,谁也说不准。
不过干不干净都无所谓,陆沉根本不在乎。
因为陆沉不会因为小鬼子安分守己就不针对他们了。
青岛某处劳改农场。
溥仪穿着一身灰布劳改服,蹲在田埂上。地里种的是白菜,绿油油的一大片。他的手上沾满了泥土,指甲缝里全是黑泥。
他从来不知道泥土是这个味道的。
不远处,善耆弯着腰在拔草。
腰弯不下去了,蹲在地上一点一点地拔。几个前清王爷在另一块地里挑粪,臭气熏天,熏得直犯恶心。
一个穿深灰色制服的管理员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叠纸。
“溥仪,你的悔过书写好了吗?”
溥仪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过去。纸上写着——“我,溥仪,十六岁,天津人……不,北京人。我犯了背叛民国罪。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当皇帝了。我保证。”
管理员看了一眼把纸还给他。
“重写。写认真点。你的历史、你的罪行、你的忏悔,都要写清楚。写不够一万字不许吃饭。”
溥仪接过纸,蹲在田埂上低着头继续写。眼泪掉在纸上,字迹洇开了一片。他用手背擦了擦眼泪,继续写。
远处的海面上,夕阳正在沉入大海。暮色中的青岛港灯火通明,工厂的烟囱冒着白烟。
新的一天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