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9章 疯癫的人(1/2)
我已不再年轻,但总有人正年轻着。我曾遇见一个真正的人,他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从不疲惫,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
我第一次见到方迟,是在颐和园路的旧书摊前。那年我大三,为了一门叫作文学与社会的选修课,需要写一篇关于北京旧书摊的调查报告。四月的风还带着凉意,梧桐絮飘得到处都是,像一场不合时宜的雪。我蹲在一个角落翻一本钱穆的《国史大纲》,书的扉页上有人用铅笔写了一行小字:历史是时间的碎屑,我们都在其中打捞自己。
这本书不错,但那一版缺了最后一章。
我抬头,看见一个穿灰色卫衣的年轻人站在对面,手里夹着一根没点燃的烟。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但眼角的细纹又像经历过很多事。他的眼睛很亮,亮得不像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倒像是刚从一场漫长的梦里醒来,还带着梦里的光。
缺了最后一章?我翻到书尾,果然,最后一章被人撕掉了,留下毛糙的纸边,像一道没愈合的伤口。
被撕掉的那章讲的是历史的另一种可能,他把烟别到耳后,蹲下来和我平视,有人不愿意看见那种可能,就撕了。但撕掉的东西不会消失,它会变成别的东西继续存在。比如,变成某个人心里的一个问号。
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我,而是看着远处昆明湖的水面,阳光碎在上面,粼粼的,像无数个被撕碎又重组的问号。我突然觉得这个人和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说的话不像是说给我听的,倒像是说给某个看不见的听众,或者只是说给他自己听。
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他叫方迟,在附近一家书店打工,说是打工,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和顾客聊天,从《论语》聊到量子力学,从胡同里的老槐树聊到银河系悬臂。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也不管他,偶尔自己搬个小马扎坐在门口晒太阳,听他说话,眯着眼睛笑,像听一段永远讲不完的评书。
那段时间我经常去找他。下午没课的时候,我就骑车从学校到颐和园路,穿过成府路那些卖烤串和奶茶的小店,拐进那条种满槐树的巷子。书店在一座老四合院的西厢房,门脸不大,但纵深很长,像一条通往某个秘密世界的隧道。方迟总是坐在最里面的窗边,阳光从木格窗棂漏进来,在他身上画出明明暗暗的格子。
你今天想聊什么?他给我倒一杯他自制的桂花茶,杯子是搪瓷的,磕掉了好几块漆,露出黑色的铁胎,聊点不平凡的东西。
我那时候年轻,对不平凡的东西其实没什么概念。我告诉他我写诗,他让我念给他听。我念了一首关于地铁和人群的诗,用了很多形容词,把城市写得压抑又孤独。他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写的不是城市,你写的是你对城市的害怕。诗不是用来害怕的,诗是用来拥抱的。你要像抱住一个老朋友那样抱住这座城市,哪怕它身上有很多你不喜欢的地方。
他站起来,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聂鲁达的诗集,翻到某一页,念道:我承认,我曾历经沧桑。你看,他没有说历经苦难,他说沧桑。沧桑里有泥土和雨水的气息,有时间的重量,但没有怨气。真正的人不抱怨,他们只热爱。
那是我第一次从他嘴里听到真正的人这个说法。我问什么是真正的人,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他说他曾经在云南大理的一家客栈住了三个月,客栈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离过两次婚,一个人带着一个十二岁的女儿。每天早上五点半,她就起来给客人做早饭,做的是一种她自己发明的花卷,里面放了玫瑰花瓣和核桃碎,配一杯普洱茶。客人吃完早饭去逛古城,她就坐在院子里剥豆子或者缝补客栈的窗帘,哼一首不知道名字的云南民歌。晚上客人回来了,她就在院子里点一堆篝火,请大家围坐在一起聊天,聊旅途中的事、聊人生、聊那些在别处不好意思聊的梦想。
她女儿有时候会跑过来靠在她腿上,她就一边摸着女儿的头发一边继续说话,好像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能打断她享受这一刻。有一次我问她,你觉得人生苦吗?她笑了,说苦啊,当然苦,但苦不是全部。苦就像辣椒,放一点在菜里是调味,放太多才让人受不了。她说的每一句话都不复杂,但每一句都让你觉得,她是在用整个生命在说话,而不是用嘴巴。
这就是真正的人?我问。
方迟摇摇头又点点头:这只是其中一种。真正的人有很多种形态,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从不讲平凡的东西。不是因为故意要标新立异,而是因为他们看见的世界本身就没什么是平凡的。你看这扇窗,他指指木格窗,你看见的是什么?
一扇窗户。
我看见的是光在里面打架。那些木格子把阳光切成了十六块,每一块都在地上跳不同的舞。你看右边那块,比左边那块暗一些,因为外面的槐树叶子挡住了一部分,但暗有暗的美,它让旁边的亮块显得更亮。如果所有的光都一样亮,就没有意思了。平凡的人看见窗户,看见光,看见树。真正的人看见的是光在打架,树在呼吸,风在给窗户挠痒痒。
他说完这些,又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这次是《庄子》。他翻到《逍遥游》那一章,指着其中一句话: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你知道庄子为什么要写一个住在姑射山上的神人吗?因为他相信这个世界有另一种活法,不被世俗的定义捆住手脚。那个神人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但庄子不是要我们去修仙,他是要我们像那个神人一样自由。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是看见什么都是第一次看见。
那天我从书店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颐和园路上的路灯亮起来,昏黄的光把梧桐树影拉得很长。我推着自行车慢慢地走,脑子里全是方迟说的话。他说看见什么都是第一次看见,我试着用这种眼光看这条走了无数遍的路——路灯的光真的不像我从前以为的那样是均匀的,它一圈一圈地荡开,像水波;梧桐树的影子也不只是黑乎乎的一片,边缘有细碎的亮斑,像某种神秘的符号;远处有个卖糖葫芦的老人推着车走过来,山楂裹着糖衣,在灯光底下亮晶晶的,像一串红灯笼。
我第一次发现,这条路其实一直在那里发光,只是我以前没有看见。
后来我去找方迟的次数更多了。有时候带着我新写的诗,有时候什么也不带,就坐在那儿听他说话。他好像永远不会累,无论我什么时候去,他都能立刻进入那种热烈又松弛的聊天状态。他说话的时候手势很多,手指修长,在空中划出各种看不见的轨迹。他说语言是有形状的,当你说这个字的时候,你的手应该在胸前画一个圆,因为爱是包围的、圆满的;当你说的时候,手指应该倏地散开,像一把被风吹散的沙。
有一次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和别的人不一样的?
他笑了,说这个问题他其实想过很多次。他说他小时候住在甘肃的一个小县城,县城只有两条街,所有人都认识所有人。他爸是中学语文老师,妈是县医院的护士,日子过得按部就班。但他从小就不太对劲——别人看见一只鸟,会说一只鸟,他看见一只鸟,会想那只鸟正在想什么,它从哪儿来,它的翅膀扇动的时候空气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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