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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9章 疯癫的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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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我在县城的书店里翻到一本《小王子》,那本书被翻得很旧了,封面都快掉了。我蹲在书架底下把它看完,看到最后狐狸对小王子说真正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那句话时,我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哭,但我觉得那句话救了我——原来我不是怪胎,原来世界上早就有人像我一样,觉得看不见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他顿了顿,喝了一口茶:从那以后我就决定了,我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不把任何事情当作理所当然。每次下雨,我就告诉自己,这是天空在换一种方式和大地说话。每次看见老人走路慢,我就告诉自己,他走得慢是因为他在用脚丈量剩下的时间,每一步都珍贵。这样活着很累吗?其实不累,因为当你热爱一切的时候,你永远不会疲惫。疲惫来自于厌倦,而厌倦来自于重复感。如果你能把每一天都过成新的,你就不会厌倦。

那年秋天,方迟组织了一次夜游北京的活动。说是活动,其实就是叫了几个朋友,半夜十二点从书店出发,沿着胡同一直走,走到哪儿算哪儿。我也去了,一共七个人,有书店老板老周,有附近大学的一个女研究生,有两个方迟在网上认识的诗友,还有一个在巷口卖烤红薯的大叔,收摊之后换了身干净衣服就跟我们走了。

那是我这辈子走过的最奇妙的夜晚。我们从颐和园路走到成府路,从成府路拐进清华西门的小巷,穿过一片老居民区,爬到一座废弃水塔的顶上,看见整个北京城的灯火像一张巨大的星图铺在脚下。方迟坐在水塔边缘,两条腿悬在空中晃荡,指着远处的国贸说:你们看那些高楼,白天它们是一副严肃的面孔,到了晚上,它们就露出了真面目——它们其实是一群爱美的姑娘,一个个穿着亮闪闪的裙子,在那儿比谁更好看。

女研究生笑起来,说方迟你这话要是让建筑师听见了得气死。方迟说不,建筑师才是最能懂我的人,他们造房子的时候就在想,这栋楼晚上亮起来是什么样子,它和白天的自己是不是同一个灵魂。

我们在水塔上待到凌晨三点,看月亮从东边移到西边,看路灯一盏一盏地熄灭,看最早的环卫工人推着清洁车出现在空荡荡的马路上。卖烤红薯的大叔忽然说,他年轻的时候在内蒙古放过羊,草原上的夜晚和城里完全不一样——那里的星星不是挂在天上的,是铺在天上的,像一大片发光的麦田,风一吹,星星就晃动起来,发出极轻极轻的声音。

星星有声音?我惊讶地问。

有啊,大叔说,你躺在草地上,把耳朵贴在地面上听,就能听见。那个声音不是用耳朵听的,是用听的。他指指胸口。

方迟在旁边安静地听着,眼睛里全是光。那一刻我觉得,他找到了他的同类——这些在深夜的城市里漫游的人,这些看见星星有声音的人,这些不把任何事情当作平凡的人。我们七个人坐在水塔顶上,像七只暂时停歇的鸟,而整个北京城是我们的巢。

后来我毕业了,找了份编辑的工作,每天朝九晚五,生活变得越来越规律。开始的时候我还经常去书店找方迟,后来去的间隔越来越长。倒不是我不想去了,而是每次去了之后,回到日常生活里,总会有一段特别难熬的适应期——像是在两个世界之间来回切换,每次切换都要消耗很多能量。

最后一次见方迟,是两年后的一个春天的下午。那天我刚好路过颐和园路,就拐进了那条巷子。书店还在,老周还在门口晒太阳,但方迟不在。老周说方迟三个月前就走了,去了西藏,说要去找一种蓝色。

什么蓝色?我问。

老周摇摇头:他没说清楚,就说是一种他只在梦里见过的蓝色,比天空深,比湖水浅,在别处找不到。他说他要去西藏把那种蓝色找回来,然后画在一面墙上。

我走进书店最里面的房间,一切还是老样子——木格窗、搪瓷杯、那些被翻得起了毛边的书。窗台上放着一个玻璃瓶,里面插着一枝干枯的桂花,旁边压着一张纸条。我拿起来看,是方迟的字迹,铅笔写的,和他当初在《国史大纲》扉页上的字一样,瘦长而有力:

我走了。去找一种蓝色。等我找到就回来,也许画在书店西墙上,也许画在你的某首诗里。总之它会出现的,在你不经意的时候。

你要记住,真正的人不会消失,他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就像那本被撕掉最后一章的《国史大纲》,撕掉的东西变成了问号,而问号是永远不会消失的。

我热爱过的一切都还在,包括你。

我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走到院子里。老周依然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眯着眼睛,像听一段永远讲不完的评书。巷口的槐树已经长出了新叶,嫩绿的,在风里轻轻地晃。我想起方迟说过,每一片叶子都是树在打拍子,树在给风伴奏。我站了一会儿,想找一个不平凡的角度来看这个院子,但脑子里的词都是平常的那些——安静、阳光、老房子、一个打盹的老人。我忽然有点恐慌,觉得我好像正在变成那种讲平凡的东西的人。

但下一秒我又释然了。方迟说过,真正的人从不疲惫,他们热爱一切,希望拥有一切。我此刻的恐慌,何尝不是一种想要抓住更多、看见更多的渴望?这种渴望本身,就是那本被撕掉的书里藏着的问号,就是方迟留给我的、一颗不会停止跳动的种子。

我离开书店的时候,没有回头。我知道我还会再回来,也许明天,也许明年,也许在某个我已经变成一个平凡的人之后的深夜,突然想起这个种满槐树的院子,然后骑车穿过半个北京城来找它。

方迟大概已经找到了那种蓝色吧。或者他还在找。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让我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活着的方式本身,就是一首不肯结束的诗。他们疯疯癫癫,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从不疲惫,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

而我,在二十二岁那年的春天,曾经遇见过一个这样的人。他教会我光会在木格子里打架,星星有声音,树在给风伴奏。他教会我平凡的东西

现在我写下这些,窗外的路灯正一圈一圈地荡开光晕。我听见方迟在某个地方说:看,光的波痕,像不像天空在打水漂?

我笑了一下。是的,像。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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