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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8章 切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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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聿第一次注意到“随机悖论”是在二零一六年秋天的深夜。那段时间他刚搬到城西的老小区,六楼没有电梯,窗户对面是一棵巨大的梧桐树,叶子黄了一半,每晚风一吹就哗啦啦地响,像无数张旧唱片在转。他睡不着的时候就戴着耳机听歌,网易云音乐的播放列表存了九百多首,大部分是从大学开始慢慢攒的。他总开随机模式,可每次随机到不喜欢的歌,他就切。

那天晚上他切了十七次。第十七首是万青的《秦皇岛》,前奏的小号响起来的时候,他的手指已经悬在屏幕上方了,但没有按下去。他就那么躺着,听完了整首。然后他退出去看了一眼播放记录,发现自己切过的那些歌其实并不难听,有一首他甚至曾经单曲循环过两个礼拜。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切。

他在豆瓣上发了一条广播:“随机模式下一直切歌的人到底在找什么?”第二天有人回复他:“在找那个‘就是它了’的瞬间。”他盯着这句话看了很久,觉得好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那段时间他刚和交往三年的女朋友分手,理由很模糊,不是出轨不是争吵,就是某天晚上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影,他突然觉得身边这个人像一首他曾经喜欢但此刻不想听的歌。他说我们分开吧,她问为什么,他说不知道。她哭了一整夜,他在阳台上抽完了一包中南海。第二天她搬走了,冰箱里剩了半盒牛奶和两个鸡蛋,他放了三天才扔掉。

那个秋天他开始频繁地观察身边的人怎么切歌。地铁上、咖啡馆里、健身房中,他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在做同样的事情——随机播放,切掉,再随机,再切掉。有个女孩在早高峰的一号线里切了二十三首,最后停在一首他听不出名字的英文歌上,她的表情在副歌响起的那一瞬间明显松弛下来,像找到了什么。他当时就站在她旁边,车厢晃了一下,她的耳机线蹭到了他的手背,凉的。

他想把这个发现写成小说。他在广告公司做文案,平时写汽车和护肤品的广告语,偶尔接一些公众号的约稿,但从来没有写过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买了一本新的笔记本,扉页上写了“切歌”两个字,然后停了三天。第四天他写下第一句话:“每个人都在随机播放的人生里寻找那个‘就是它了’的瞬间。”然后他又停了。他不知道故事应该发生在谁身上。

那年冬天特别冷,梧桐树的叶子掉光之后,窗外的视野突然开阔了许多,能看见远处高架桥上流动的车灯。林聿每晚回家都会在楼下便利店买一罐热咖啡,握在手心里上楼,到了六楼咖啡就凉了。他喝凉咖啡的习惯就是从那时候养成的。

一月份的一个晚上,他在便利店遇到了一个切歌的女人。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正站在冰柜前面,手机连着蓝牙音箱,店里在放一首很吵的电子乐。她皱着眉切了一首,切了两首,切了三首。到第四首的时候,前奏刚出来她就笑了——林聿记得很清楚,那首歌是陈绮贞的《旅行的意义》,很老很旧的一首。她站在那里,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帽子上有一圈白色的毛,冻得鼻尖发红,但她在笑。她回头对收银台后面的店员说:“就这个了,别切了。”店员是个戴眼镜的男生,正在看手机,头也没抬地应了一声。

林聿拿了一罐咖啡去结账,站在她后面。她挡在收银台前面翻钱包,翻了好久,最后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二十块。她的手套掉在地上了,林聿弯腰帮她捡起来。她说谢谢,声音很轻,像怕吵到那首歌一样。他问她在找什么歌,她说没找什么,就是随便切切,切到想听的为止。他说我也是。她看了他一眼,说:“那你找到了吗?”他愣了一下,说不知道。她笑了一下,拿起找零和咖啡走了。店门关上的时候带进来一阵冷风,陈绮贞还在唱“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

那天晚上林聿回到家,在笔记本上写:“有时候你找到了一首歌,但你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找到了。你只是停下来了而已。”

他后来又在便利店遇到她几次。她住在对面那栋楼,比他矮两层,窗口正好能看见梧桐树的树冠。她叫苏漫,在附近一家独立书店做店员,上晚班,所以经常十一点多才下楼买咖啡。她切歌的习惯和他一模一样,永远随机,永远在切,有时候切十几首才能停下来。他说你这跟手动选歌有什么区别,她说有啊,手动选歌是你知道自己要什么,随机切歌是你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直到它出现。

他说那如果一直不出现呢。她说那就一直切啊。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站在便利店门口,呼出的白气在路灯,两个人就站在外面抽。风很大,打火机点了三次才着。她说你知道吗,我觉得感情也是这样,你不认识那个人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差不多,可有一天某个人出现在你面前,你就知道,啊,原来是他。他问她那你找到了吗。她看着远处高架上的车灯,说不知道,可能还没有,可能正在找。

他们开始一起切歌。有时候晚上在便利店碰见了,就各自戴着耳机,但同步开随机,然后互相告诉对方自己切到了什么。林聿发现苏漫的品味很杂,上一秒还在切后摇,下一秒就切到了邓丽君。她说音乐没有界限,就像人一样,你不能说你喜欢某一类人,感情这种事情根本没法分类。他问她那你怎么知道某个人就是那个人。她说当你不想切歌的时候。她说得很随意,烟抽完了,把烟头摁在垃圾桶上面的灭烟处,手冻得通红。他想说什么但没说。

那年除夕林聿没有回家,他给母亲打电话说加班。其实他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窗外有零星的烟花声,对面苏漫的窗口亮着灯。他发微信问她要不要一起跨年,她说好。她端着一锅汤圆上来,两个人坐在他客厅的地板上吃,电视开着,春晚在播一个小品,他们都没看。她手机连着音箱,又开始随机切歌,这次切到第三首就停了,是李宗盛的《山丘》。她说这首歌她从前听不下去,觉得太老了,可今年突然就懂了。他问她懂什么了。她说懂那种想翻过山又不想翻过山的感觉。

零点的时候外面的烟花突然密集起来,窗玻璃被照得一闪一闪的。他们站在窗前看,谁都没说话。那棵梧桐树的枝桠在烟花的光里像黑色的血管,伸向天空。林聿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刻停住了,像一首歌的前奏响了之后他就没有再按下一首。他侧过头看她,她的侧脸被烟花照得很亮,然后又暗下去,又亮起来。他想说点什么,但手机响了,是前女友发来的新年快乐。他看了一眼,没有回。苏漫问他是谁,他说没什么,广告推送。

春天来的时候梧桐树发了新芽,嫩绿色的,阳光穿过叶子在房间里投下细碎的光斑。林聿的小说写到了八千字,写一个男人在地铁上观察一个切歌的女人,跟了她很多天,最后发现她切歌是为了逃避一首歌。那首歌是她前男友最喜欢的,她舍不得删,但也不敢听,就一直切,切到所有的歌都过去了,最后只剩下那一首的时候,她就关机。他写到这里就写不下去了,觉得这个结局太刻意,像广告文案里硬拗的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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