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4章 年少不得之物(1/2)
一
周迟在三十五岁那年买下了那架钢琴。
德国产的,斯坦威,二手,琴身是温润的胡桃木色,在午后三点的光线下泛着一层像蜜一样的色泽。琴行老板特意从仓库深处把它推出来,掀起琴盖时,一股陈旧的、混合着松香与木头的味道扑面而来,像是打开了一个尘封已久的时代。
“这琴是八十年代的货,”老板叼着烟,眯着眼看他,“前一个主人是个老太太,弹了一辈子,手坏了,才肯卖。音色没得说,你听听。”
周迟没弹。他只是伸出手,指尖从低音区滑到高音区,琴键冰凉而顺从地沉下去又弹起来,发出一种极轻的、像叹息一样的声响。他想起很多年前,在县城新华书店的二楼,他曾见过一架电子琴。白色的,卡西欧,标价一千二。那时候一千二够他全家吃半年的饭。他站在那架琴前面看了很久,久到售货员过来问他买不买,他说不买,只是看看。售货员是个扎马尾的姑娘,没赶他走,还打开琴的开关,给他弹了一段《致爱丽丝》。那旋律在空旷的书店里流淌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什么东西攥住了,又酸又胀,说不出的难受。
后来他再也没去过那家书店。再后来,他听说那架琴被人买走了,买琴的是个比他小两岁的男孩,家里开了个皮鞋厂,很有钱。
“就要它了,”周迟对琴行老板说,“多少钱?”
“八万。”
他刷了卡。琴被搬到他公寓那天,他坐在琴凳上,手搁在琴键上,却一个音也弹不出来。他记得手型,记得指法,记得那些哆来咪发嗦,可他的手指僵得像石头。他忽然想起那个扎马尾的售货员,想起她弹《致爱丽丝》时微微低头的侧脸,想起她指尖在琴键上跳跃的样子。他当时觉得她真好看,他想成为她那样的人。
他最终也没成为那样的人。他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在三十五岁这年,花八万块买一架钢琴却弹不出一个音符的人。
二
林晚十六岁那年,在教室后排偷偷看《茶花女》。那本书是从图书馆的角落里翻出来的,封面已经卷了边,书页泛黄发脆,翻的时候要很小心。她用一个下午看完了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故事,看到最后玛格丽特死在病榻上,她的眼泪把书页洇湿了一小片。她合上书,抬头看见窗外的梧桐树正在风里落叶子,一片一片,慢悠悠地,像是在告别什么。
她那时刚和宋明远坐前后桌。宋明远是从省城转来的,穿干净的白色衬衫,说话带一点好听的北方口音,数学好得离谱,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他会给林晚讲题,用一支银色的钢笔在草稿纸上写公式,字迹清瘦有力。他给她讲题的时候,胳膊肘有时会碰到她的,她会紧张得连呼吸都放轻。
她想,这就是阿尔芒那样的男人吧。斯文、聪明、干净,像一本她舍不得读完的书。
后来她才知道,宋明远有一个从省城一起转来的女朋友。那女孩叫沈璐,长头发,大眼睛,会跳芭蕾,每周末坐两小时大巴去省城学舞蹈。沈璐有一双很贵的舞鞋,粉色的缎面,绑带系在脚踝上,像两只停驻的蝴蝶。
林晚有一次经过舞蹈室,透过玻璃窗看见沈璐穿着那双舞鞋在旋转。阳光洒满了整间教室,沈璐像一朵盛开的花,而她站在走廊的阴影里,校服袖口磨出了毛边。她低头看自己的鞋——白色回力,洗得发黄,鞋头有一点开胶。
那天晚上,她把《茶花女》还回了图书馆。她没有再借书,也没有再接受宋明远给她讲题。她把那些懵懂的情愫,连同那本泛黄的书一起,放回了它该在的地方。
她后来嫁了人,丈夫是个中学数学老师,穿四十三码的回力鞋,说话带一点县城的口音。他人很好,就是不懂什么叫《茶花女》,也不懂什么是芭蕾。他们过得平安,平安得像一杯放凉的白开水。
三十九岁那年,林晚在省大剧院看了一场《茶花女》,歌剧。沈璐是特邀的芭蕾独舞演员,在第二幕的花园场景里有一段独舞。林晚坐在观众席上,认出了她。沈璐已经不再年轻,但她的舞姿依然像水一样流畅,像月光一样轻盈。谢幕时,掌声如潮,林晚也在鼓掌,她的手拍得很红,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疼。
散场后,她经过后台的走廊,看见沈璐正蹲在化妆间门口系鞋带,还是那双粉色的舞鞋,已经旧了,缎面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沈璐抬起头,看见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是……林晚?”
她们在剧院旁边的咖啡馆坐了半小时。沈璐告诉她,她和宋明远早就散了,宋明远出了国,和一个搞金融的女人结了婚。沈璐说:“其实我那时候特别羡慕你。”
“羡慕我什么?”
“你作文写得好,语文老师总念你的作文。有一次你写了一篇关于梧桐树的散文,我听了之后回去哭了一晚上,因为我写不出来那样的话。”
林晚愣住了。她忽然想起那些被自己嫌弃的、磨出毛边的校服,那些洗得发黄的回力鞋,那些藏在课桌抽屉里的、不敢拿出来的日记本。她一直以为自己站在阴影里,却不知道,有人正站在更深的阴影里,仰望着她。
回家的路上,她经过一家鞋店,橱窗里摆着一双粉色的芭蕾舞鞋,缎面,绑带,蝴蝶一样。她站了一会儿,推门进去,问店员:“有没有三十九码的?”
三
陈屿在四十二岁那年学会了抽烟。
他从前不抽,闻不得烟味,一闻就咳嗽。但那年秋天他离了婚,房子归前妻,存款对半,孩子跟着前妻生活,每个周末来他租的公寓住一天。他一个人搬进那间五十平米的一居室,夜里睡不着,就站在阳台上吹风。楼下的便利店二十四小时营业,他去买水的时候看见柜台上有烟,随手拿了一包,又拿了一个打火机。
第一口呛得他眼泪直流,但他没扔,夹在指间慢慢烧。烟灰积了很长一截,颤颤巍巍的,像他这些年攒下来的、无用的体面。
他想起二十年前,他读大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那女孩叫苏晚,哲学系的,总穿一件洗旧的蓝色棉袄,冬天的时候围一条手织的白围巾,围巾的线头偶尔会钻出来,在风里飘。她喜欢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书,看那些晦涩的哲学着作,一边看一边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陈屿那时候在图书馆勤工俭学,负责整理书架。他推着小车从她身边经过时,会故意把车放慢,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香。
他从来没和她说超过十句话。毕业后他去了南方,她留在了北方。他听说她读了博士,后来去了国外,再后来就没有消息了。有一次他翻旧物,翻出一本大学时用的笔记本,里面夹着一片枯黄的银杏叶。他想不起来这片叶子是怎么来的,是夹在书里不小心收进去的,还是某一天从图书馆窗外的树上落下来的。但他记得苏晚的笔记本里也夹着一片银杏叶,她当书签用,每次翻页时叶子会从书页间露出来,像一只小小的、金色的手掌。
他把那片叶子放回笔记本里,连同那个他从未说出口的名字。他结了婚,又离了婚,抽烟抽到四十二岁,嗓子哑了,笑起来的时候有烟渍的气味。他偶尔会想,如果当年他开口了,哪怕只说一句“你好,我叫陈屿”,人生会不会不一样。
但人生没有如果。他学会抽烟的那个秋天,苏晚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在国外。他是在同学群里看到这个消息的。他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最后点开对话框,打了一行字,又删掉了。他退出群,关掉手机,走到阳台上点了第二支烟。
那天晚上下雨了,雨点打在空调外机的铁皮上,噼里啪啦地响。他把烟抽完,把烟蒂摁灭在窗台上的易拉罐里。他想起那片银杏叶,不知道它还在不在那本笔记本里。他也不想去找了。
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