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假账钓令(2/2)
谢临舟把三份草稿分别装进白封,写上“待核”,压到案角:“明早再送。今晚先把人证录清。”
初八傍晚,顾衡派书吏分赴各处安置点,为七名获救者分别录供。每处只用一名书吏,录完当场念回、签押、封口,证人彼此不得见面。
戌时以后,分赴各处的书吏陆续回到验舱房。七份获救者供词、陈三安的一份单独录供、三份救援现场记录和粮仓两名目击者的笔录按来源分成四摞,顾衡让书吏逐份念出可以交叉核验的部分。
暗渠东西两室的四名守卫并未随撤离队伍带出,云满、谢临舟与青砚只能分别记录救援时的亲见亲闻。
粮仓纵火一线仍没有口供。被指认为锁门管事的“韩管事”住处已经空了,盐丁尚未找到人;卷中只有少年短工与老仓丁各自所见。
两名账房只供称曾被逼着重抄仓账和转运账,抄不齐时便有人说“三账不合,退回复造”。三名船工只认得水神庙到废染坊的水路,并供称黑水船过卡前会撕换船牌背面的纸签,用不同人名登记船主。染坊女工只见过沈家旧批与一摞空白官纸一同送进东室,随后便被关押。
陈知微在水神庙见过徐三本人,徐三盘问的是医簿和十二户证言的去向。获救后,她只能辨认转案文书上的五蕊梅印出自侯府停用旧样,不能据此确认仿印者。
陈三安则在另一处单独录供,只就自己经手的账目和账房行规作答。
最后一份笔录念完,窗外已经落过一遍更鼓。顾衡将四摞笔录重新分封:“烧账、转运和重抄账册,三段接上了。”
“公文线还没有。”谢临舟取回白日封好的三份草稿。
三份草稿于初九上午分别送出。
当日晚间,盐巡司收到一封催令,称东丰分银票号不实,尾号正是第一份草稿上的倒数。
顾衡立即扣下看过草稿的两名书吏。一人整日未离盐仓,另一人午后去过府衙公文房送红票抄件。
两人被分在不同屋里问话。留在盐仓的书吏能说清每次出入内档的人,却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趁誊录时另抄尾号;去过府衙的书吏承认把红票抄件交给公文房值吏,却坚持草稿一直锁在盐巡内档。顾衡随即封住两人的笔墨、腰牌和当日出入簿。
初十清晨,第二道令到了。
令上驳斥粮仓点验数与旧报不符,要求按“四千八百石”重新点仓。这个假数只在江宁府经历房草稿上出现。
两封催令的落款衙门不同,折角和驿封却出自同一种手法:封纸向内折三指,骑缝朱线都压在“急”字末笔。第一封取走盐巡草稿的尾号,第二封取走府经历房的仓数,最后却汇进同一条发文路。
第三份草稿却没有动静。
邻府推官亲自送回原纸,封口未开,只附一句:“案涉本府,请正式行文,不受私托。”
顾衡道:“看来,泄口在江宁府。”
“还不止。”谢临舟把两封催令叠起来,“盐巡草稿上的假数,多半是随看稿书吏泄进府衙公文房,再从同一条公文线发出。对方能取真纸、占真番号,还能让驿递认封。”
顾衡盯着两封催令:“周文敬?”
“他管公文房,有嫌疑,不等于只有他能动。”
顾衡提笔,在待核名单上写下周文敬,又在名字外画了一个没有合拢的圈。他命人暗查公文房这一日领过多少空白官纸、谁碰过发文册、哪名驿吏验过两封催令。
窗外晨光已经照到案角。两封催令叠在一起,纸、号、驿封都像真的;他们钓出了公文线,却还没有钓出那只真正取纸、占号、落封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