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第六条线(2/2)
她只问:
“你们找到谁了?”
李倚回答:
“找到一份可能与他们有关的死亡档案。”
“还没有确认是谁。”
电话另一端沉默很久。
“需要我做什么?”
“重新独立确认两兄弟的身体差异和私人记录。”
“先不告诉您遗体穿着哪双鞋。”
“好。”
她同意来福城。
D-17的详细目录在家属到达前,只由苏晚晴与东垣法医共同查看。
两名医疗人员分别签署:
“确认死亡事实”
“不进行姓名判断”
苏晚晴负责排除规则副本、活体休眠和可逆假死。
东垣法医负责确认当年的现场处置、组织变化和死亡时间。
她们的专业范围不同。
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把遗体写进福城姓名档案。
死亡事实已经确认。
遗体并非规则副本。
存在真实组织死亡、尸后变化和东垣现场处置记录。
死亡原因是严重内出血与异常环境暴露。
不是系统判定死亡。
也不是一张档案说他死了。
苏晚晴确认:
“这是一个真实死亡的人。”
“时间已经过去六年。”
“无论身份是谁,都不能复活。”
岑霁点头。
“东垣从来没有把D-17当成等待复苏对象。”
“我们等待的是名字。”
遗体当年已经按无名异常死者程序完成火化。
保留:
-左足手术固定物;
-牙科影像;
-骨骼测量;
-少量封存组织;
-当时所穿鞋与装备;
-死亡现场胶片。
D-17当年火化前,东垣曾在城市公告栏发布过三次无名身份寻找。
没有福城收到。
不是东垣隐瞒。
那时两地系统没有把这具遗体与FC-AE-4721建立关系。
公告只在东垣本地运行七十二小时。
六年前没有公开留痕,也没有分别归航程序。
一具无名遗体可以被合法保存、合法公告、合法火化。
仍然因为关系没有连接,永远找不到正确家庭。
家属最终能得到的,不是完整身体。
是一份骨灰封存物和真实死亡记录。
下午四点,双胞胎母亲抵达旧法院。
她没有由世界档案车接送。
自己坐普通长途车来到福城。
进门前,她先把手机关机,装进家属证据袋。
李倚告诉她可以带一名陪同者。
她拒绝。
“两个儿子的名字已经够乱了。”
“今天别再多一个人替我记。”
她不是拒绝帮助。
只是希望接下来每一句确认,都能知道是谁亲口说的。
她带来两只旧鞋盒。
没有带照片。
第一只写:
“哥哥”
第二只写:
“弟弟”
盒内不是任务鞋。
是两兄弟失踪前长期穿的日常鞋。
哥哥左脚鞋底外侧磨损更重。
弟弟右脚鞋带总会多绕一圈。
这些特征早在六年前独立见证中记录过。
没有因为D-17出现才补写。
岑霁把遗体所穿防护鞋的封存胶片放在遮挡板后。
家属暂时看不见名字。
第一只防护鞋内部写哥哥姓名。
第二只写弟弟姓名。
左右混穿。
鞋名指向两个人。
遗体只有一个。
第六条线的死亡事实已经有了现实载体。
身份却不能由脚上的名字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