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人声鼎沸(1/2)
何笙第一次见到余声,是在一间地下室。
那天她背着两箱书,站在逼仄的楼梯口往下看,灯光昏黄,墙上贴着星光青年公寓的褪色招牌。她刚被房东赶出来,因为交不上下个季度的房租,找了三天,终于找到这间只要八百块一个月的地下室。
余声住在她隔壁,门开着,他正坐在床边弹一把旧吉他。何笙经过的时候,他在弹一首她没听过的曲子,旋律很轻,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哼歌。她停了一下,他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然后继续弹。
那天晚上何笙坐在自己房间的床板上,纸箱码在墙边,里面是她所有的东西——衣服、书、打印机、几本自己装订的小说手稿。她在一家小杂志社做编辑,工资三千二,除去房租和吃饭,所剩无几。她用三年的时间写了一部长篇,投了九家出版社,退了九次。退稿信的内容大同小异:文笔不错但市场前景不明题材小众,建议修改后再投感谢来稿,暂不符合我社出版方向。
她把这些信叠好,和那些手稿放在一起,放在了床底下。
地下室潮湿,墙壁上有水渍,天花板很低,站起来伸手就能摸到。但八百块,她忍了。那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的书出版了,封面是暖黄色的,印着她的名字。梦醒了以后她睁着眼睛躺了很久,天花板上的水渍像一张哭过的脸。
第二天她出门的时候,隔壁的门又开着。余声坐在同样的位置,手里换了一本书,封面是灰色的,她没看清书名。他听见脚步声抬头,这一次没有点头,说了一句:你昨天搬来的。
不是问句。她嗯了一声。
他说:我叫余声。
她说:何笙。
他笑了一下。她没明白他笑什么,他解释说:笙和声,挺配的。
何笙那时候没有接话。不是因为不想接,是因为她当天脑子里装着一百件事情——杂志社催稿、银行卡余额、刚退回来的第八封投稿。她没有心思去想笙和声配不配,她只想知道下个月能不能凑够房租。
但后来很多年过去,她回想起那一天,觉得命运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拐弯的。在她自己都还没注意到的时候,有一根线悄悄绕上了她的手指,线的另一头系在那个地下室里弹吉他的人身上。
他们渐渐熟悉了。地下室走廊很窄,出门进门总能碰见。余声白天在一家琴行教课,晚上回来看书、弹琴、写歌。他写了很多歌,但从来没有唱给任何人听过,何笙是第一个。
那是她搬来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她加班回来,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听见他的门里传出一段旋律。她听出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弹的那首,但这一次填了词。歌词写的是一只在暴风雨里飞的海鸟,翅膀被雨水打湿了,但还在飞,因为海那边有另一只鸟在等它。
她站在走廊里,听完了整首歌。最后一个音落下去的时候,她听到他深吸一口气,然后轻轻地放下了吉他。
她敲了敲门。他开了,看见她站在门口,表情有点慌,像一个被人偷看了日记的孩子。她说:那首歌,能再唱一遍吗?
他犹豫了一下,让她进来了。他住的那间地下室跟她的一样大,但比他收拾得齐整些。墙上贴了几张泛黄的海报,床头摞着十几本书,窗台上放着一盆绿萝,叶子垂下来,在台灯的光里摇摇晃晃。他坐在床边重新拿起吉他,弹了一遍。
这次他唱出来了。声音不大,有一点沙,像是很久没有在别人面前唱过歌的嗓子。何笙坐在他唯一的那把椅子上,双手搭在膝盖上,安静地听。唱到翅膀被雨水打湿了那一句的时候,她的鼻子忽然酸了一下。不是歌词本身多好,是他唱的时候那种认真的、笨拙的、小心翼翼的样子,像在交出一件他打磨了很久、但不知道会不会被收下的东西。
唱完之后房间里安静了几秒。然后何笙说:很好听。
余声低下头,用拇指拨了一下琴弦,发出一声清脆的嗡响。他说:我写了好久了,你是第一个听到的。
那天晚上他们在他的房间里聊到很晚。何笙说她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写了三年,被退了九次。余声说他也在写歌,写了一抽屉的谱子,从来没有人听过。为什么给人听?他说,又不是每个人都要听。
那为什么给我听?何笙问。
他想了想,说:因为你在走廊里站着听完了。
何笙笑了一下,觉得这个答案挺奇怪的。但她后来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连听完一首歌的耐心都没有。她站在走廊里一动不动地听了整首,那一刻他就知道,她是那种可以听完的人。
后来的日子没什么变化。他们还是住在地下室里,还是穷,还是在各自的角落里写各自的东西。但有一些细小的东西不一样了。何笙加班回来的时候,如果余声的门开着,她会停下来聊几句。周末如果两个人都没事,他们会一起去附近那个旧公园散步,绕着那个小湖走一圈,然后坐在湖边的长椅上晒太阳。余声会带一把旧口琴,坐在那里吹一些不成调的曲子,何笙就靠在长椅上看那些遛狗、跑步、放风筝的人。
有一回何笙说:你以后会开演唱会吗?余声说:开在哪儿?地下室?何笙说:开在更大的地方。余声说:那你能来吗?何笙说:当然来。
她说当然来的时候,阳光正好照在她脸上,她眯着眼睛,嘴角带着一点笑。余声看着她,没有说那一年他想说的话。他只是把口琴举起来,又吹了一首。
那年冬天,何笙的第十封投稿有了回音。不是退稿信,是一封用词礼貌的录用通知。编辑说小说虽然题材小众但写得很有温度,愿意签,但首印只有三千册,没有预付金,版税按销量结算。何笙拿着那封邮件看了二十遍,然后冲出房间去敲余声的门。
余声打开门看见她站在门口,手里举着手机,眼睛亮得像两颗灯泡。她没说我出版了,她说:他收了。余声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比平时大很多,露出了一排牙齿,他说:我就知道。
那天晚上他请她吃了一顿好的。两个人在小区门口的麻辣烫店吃到撑,花了不到一百块。何笙吃得鼻尖冒汗,一边吃一边说:三千册是不是很少?余声说:不少了。她说:卖不完怎么办?他说:我帮你买一百本。她笑他:你买那么多干什么?他说:送人,逢人就送,告诉他们这是我邻居写的。
她看着他,麻辣烫的热气在他们之间浮动着,他脸上有一层被蒸汽蒸出来的薄红。她忽然想,如果这个人不在她隔壁住着,她大概不会撑到今天。过去的两年里,他从来没有给她讲过什么大道理,没有安慰过她会好的,没有在她被退稿的时候说别灰心。他只是每天在走廊里碰见她的时候点一下头,周末坐在公园里吹口琴,偶尔敲她的门端一碗自己煮的面过来。他在用一种极慢的、极安静的方式告诉她:你旁边有个人在。
那本书卖了两年半,慢慢卖完了三千册。后来有一个编辑转行做了图书策划,在旧书摊上翻到何笙那本小书,读完以后辗转找到她,说想再版。再版的时候换了封面,做了宣传,一本小众书被一个小众的圈子发现了,然后那个圈子慢慢变大。书加印了两次,第三次的时候上了某个平台的新书榜。
何笙辞了杂志社的工作,开始全职写作。第二本书的预付金比第一本的总版税还高。她搬出了地下室,在五环外租了一间有窗户的、朝南的、白天不用开灯的一居室。搬家那天余声来帮忙,他把她那两箱书搬上楼的时候说了一句:这些书,以后会越来越重的。
何笙站在新家的阳台上,阳光暖洋洋地照下来,她说:那你呢?你的歌呢?
余声把箱子放下,直起腰来,拍了拍手上的灰。他说:我在录deo了。有个朋友介绍了一个小工作室,可以免费帮录几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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