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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7章 试错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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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十三岁那年做过七份工作,每一份都短得像一声叹息。

便利店夜班、花店学徒、快递分拣员、地下酒吧调酒师、标本工作室助手、旧书修复实习生,以及最后一份,在一条即将拆迁的老街上,替一位独居老太太抄写她年轻时写的诗。

我妈每三个月打一次电话,问我是不是又辞职了。我说不是辞职,是在试错。

她沉默很久,说:“你就是在辞职。”

后来那位老太太死了。她留给我一个本子,里面全是她二十岁到三十岁写的东西。

扉页上有一句话:“我不怕走错路,我怕的是没走过。”

我合上本子,忽然就原谅了自己。

我二十三岁那年的冬天特别长,长得像一条走不完的下坡路。母亲在电话里数落我第七次辞职的时候,窗外正飘着细雪,像谁在天上筛面粉,筛得没完没了。

“又辞了?那份工作是人家给你介绍的,你知不知道欠了多大的人情?”

我握着手机站在租屋的阳台上,看一只麻雀站在晾衣绳上,把脑袋缩进翅膀里,像一颗灰色的毛栗子。它一定也很冷吧。

“那家标本站的老板挺好的,教了我不少东西。”我说。

“教了你不少东西,那你倒是待下去啊。”

我不说话。母亲的声音像一根绷了太久的弦,颤巍巍的,随时会断。我听见父亲在那边咳嗽,电视里放着某档相亲节目,主持人声音亢奋得像在拍卖什么。

“妈,我这是在试错。”我最后说。

“试错?你二十三了,不是十三。你同学人家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你还在试错?”

我想说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像顶嘴。于是我说:“外面下雪了,我收衣服。”

电话挂断后,我在阳台上站了很久。雪落在手背上,瞬间就化了,凉丝丝的,像谁用指尖轻轻点了一下。我想起七份工作里那些短暂的片段:凌晨三点的便利店,关东煮的汤咕嘟咕嘟冒着泡,加班的女孩蹲在货架前吃一盒已经冷掉的便当;花店的玻璃房被阳光晒得发烫,玫瑰的刺扎进指缝里,挑也挑不出来;快递站传送带上的包裹像一条沉默的河流,流向我不知道的远方;地下酒吧的蓝光里,一个醉汉把一整杯威士忌泼在我刚擦好的吧台上,然后趴在桌上哭。

我不是因为怕苦才离开的。我只是每做一份工作,心里都有一个声音在问:就是这里吗?我要在这里待一辈子吗?然后那个声音越来越响,像涨潮的海水,把我的脚踝、膝盖、胸口一点点吞没。直到某天早上醒来,我穿衣服时手指触到制服领口,整个人像被烫了一下。

我受不了那种“这里不是我待的地方”的感觉。

但母亲不懂。她只知道我在不停地换工作,换得像换衣服。她不知道我每次辞职后都会在出租屋里躺上三天,盯着天花板上渗水留下的地图,把地图看成各种各样的形状:一条河,一匹马,一个女人的侧脸。三天后我爬起来洗澡,刮胡子,投简历,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那之后的一个星期,我经人介绍去了一家花店。其实不是花店,是花卉批发市场的角落,一间用塑料布搭起来的棚子。老板是个福建男人,话少,抽烟,手指甲缝里永远嵌着黑泥。他让我每天凌晨四点去,把刚到的玫瑰花从纸箱里拆出来,剪掉最色的塑料桶里,泡两小时,然后搬到门口去卖。

“会不会太简单了?”我问他。

“花嘛,就这么回事。”他说,把烟头往地上一扔,鞋底碾了碾。“养活就行。”

我干了七天。每天天不亮就骑着旧电瓶车穿过半座城,经过还没开门的早餐铺子和环卫工的扫帚声,经过一整个城市最真实也最狼狈的清晨。到了棚子里,撕开纸箱,玫瑰的香气冷冽得像碎冰,扎进鼻子里。我手上全是刺扎的小口子,看不见,但一碰水就疼。

第七天早上下暴雨。棚子漏水,雨水噼里啪啦打在玫瑰上,花瓣被打落了好些,漂在水洼里,像一池碎绸缎。老板没来。我独自把几十桶玫瑰搬进屋檐下,全身淋得透湿。塑料棚顶的雨声震耳欲聋,我站在那儿,看着漫天雨水里的花,忽然想:我为什么在这里?我明明可以睡到八点,在便利店买一个包子边吃边挤地铁,像这城市里其他几百万个年轻人一样。

然后我走了。没有告别。老板给我发来半个月工钱,还有一行字:“小伙子,你不适合这行。”

我回:“谢谢老板。”没有解释。其实他说的不对,不是不适合花,是不适合那种一眼能望到头的日子。但我也没资格反驳。

再后来,我又去了一家旧书店做古籍修复。那才是我最喜欢的。老板娘四十来岁,戴着金边眼镜,说话慢吞吞的,身上有樟木箱子的味道。她教我用软毛刷子扫去书页上的浮尘,用喷壶把水雾均匀地洒在脆弱的纸面上,再覆上吸水纸,拿镇尺压平。每一道工序都轻得像对待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我在那里干了二十三天,临走前用最细的镊子从一本民国时期的诗集里夹出一片干枯的银杏叶。老板娘看见了,说:“留着吧。”

“这算拿店里的东西吗?”我问。

她笑:“算,但我不追究。”

那本诗集我后来没再见过,但银杏叶夹在我自己的书里,硬邦邦的,像一枚琥珀色的书签。

旧书店斜对面有一栋老房子,据说是五十年代建的筒子楼,已经被围挡圈起来了,准备拆。我偶尔路过,看见二楼的窗台上摆着几个搪瓷脸盆,有人还在晒衣服。围挡上写着红色的“拆”字,像印在墙壁上的伤口。

有一天下午不忙,老板娘让我去给那栋楼里的一位老人送书。她塞给我一个牛皮纸袋,说是老人托人订的书,都是些绝版诗集,旧得发脆,路上别抖。

我走到楼下,喊了两声没人应。楼梯口堆着几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扶手上落了厚厚的灰。我侧身上楼,一阶一阶踩得吱呀作响。二楼东头那扇门半掩着,里面传出很轻的声音,像有人在翻纸。

“有人吗?我送书。”

一个老太太坐在靠窗的藤椅里,手里拿着一支红色圆珠笔,正在一个本子上写字。听见声音她抬起头,笑了笑:“来啦,放桌上吧。”

她笑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像扇子一样打开,又慢慢收拢。屋里极安静,只有她写字时笔尖划过纸页的沙沙声。灰尘在傍晚的光里浮着,像一群游动的微生物。

“你在写什么?”我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

她没抬头:“抄我年轻时候写的诗。快忘了,再抄一遍。”

我放下牛皮纸袋,没急着走。她桌上摊着好几个本子,封皮颜色不同,但都旧了,边角磨得毛茸茸的。我瞥见第一行写的是:“我要在春天的水边,给所有的失败起名字。”

她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看我,眼睛清亮,像一口深井:“你也写东西吗?”

“不写。”我说,“我不行。”

“怎么不行?”

“我……我还没找到自己要做什么。”

她放下笔,把本子合上,两手交叠放在上面,像做了一个祷告。“你今年多大?”

“二十三。”

“哦,黄金一样的年纪。”她笑,“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刚被下放到西北,住窑洞,吃窝头,天天梦见南方家里的桂花树。我那时候以为我这一辈子都要在那里挖地了。”

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她忽然指了指墙边一个掉漆的五斗柜:“第二层抽屉里有糖,剥一个吃。”

我走过去,打开抽屉,里头果然有一把散装的牛奶糖,糖纸都皱了,有几颗已经化了,黏在一起。我拿了一颗剥开,放进嘴里,又甜又硬。

“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她接着说,“还想过死。不是开玩笑。后来没死成,就写了那首诗。写完了又觉得,活着这件事,好像也没那么糟。人得允许自己有一段日子是不像样的。”

她说“不像样”三个字的时候,嘴角弯了弯,仿佛在说一个老朋友。

后来我又去了好几次。每次路过旧书店,就绕到那栋楼上去坐一会儿。她教我认那些旧诗里的字,繁体、异体字,偶尔有她自己年轻时写的,字迹潦草得像在逃命。她说:“那时候写东西不觉得是写东西,就是憋了一肚子话,不写出来要爆炸。”

“现在还写吗?”

“写啊。写到这里了。”她翻开本子最后一页,上面写着:“八十岁,手脚都慢了,但心里还有一场没下完的雨。”

我愣了很久。外面的天已经暗下去,有民工在楼下敲打什么,声音零零碎碎,像有人在敲门。她坐在那儿,背影很小,头发雪白,脚边放着一个热水瓶,瓶口冒着一点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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