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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9章 文学和少女时代的英雄主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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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咖早就凉透了。杯壁上的奶渍干成了一圈浅褐色的环,像某条河流在枯水期留下的水位线。我把它端起来,又放下,勺子碰在杯沿上,当的一声,很脆。

面试官坐在桌子对面,翻着我的简历。深木色的桌子,表面有细密的划痕,不知道是哪一届编辑留下的。窗外是三月,梧桐还没有发芽,光秃秃的枝桠把天空切成一块一块的。我盯着那些枝桠看,忽然想起小学时候,同桌在课桌中间画了一条线,说是“三八线”,谁过界就要挨打。后来那条线被我们用小刀刻得很深,再后来,桌上就积了灰,粉笔灰、橡皮屑,还有一点点从窗外飘进来的黄土。那时候我常常在数学课上走神,把橡皮切成小块,在桌洞里摆成一个一个小人,让它们说话。老师说,你以后可以去当编剧。我说,我要去当编辑。老师问,什么编辑?我说,《意林小小姐》的编辑。老师笑了一下,那种笑我现在还记得,嘴角往上提了提,眼睛里有一点说不清楚的东西。

那是我十一岁。

十一岁的我有一本硬壳的笔记本,封面上画着一个穿蓬蓬裙的女孩,裙摆上缀满了星星。笔记本里面抄满了从《小小姐》上剪下来的句子——“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我们都是单翅膀的天使,只有拥抱着才能飞翔”。现在想起来,这些话矫情得要命,可那时候我把它们当成真理。我在每句话后面画一颗小爱心,有时候画得太用力,笔尖把纸戳破了,就贴一张卡通贴纸上去盖住。贴纸是草莓味的,其实没有味道,但我总觉得它是草莓味。这就是十一岁的逻辑。

每个月的十五号,我会去学校门口的书店等新一期的《小小姐》。书店老板是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他认得我,每次看见我就说:“小丫头,还没到呢。”我就站在书架旁边翻别的书,翻《儿童文学》,翻《少年文艺》,翻到有折角的地方就停下来看。有一次翻到一篇写寄宿学校的文章,里面有一个女孩在深夜的宿舍里打着手电筒写日记,手电筒的光照在纸上是黄色的。我看了很久,把那一页折起来,又展开,最后还是没有买。那天我等到下午四点半,杂志来了,老板从纸箱里抽出一本递给我,封面上是一个女孩站在樱花树下,穿着白衬衫和藏青色百褶裙。我抱着那本杂志回家,路上经过一棵泡桐树,紫色的花落在我的肩膀上,我没有拍掉。

那时候我想,长大以后,我就要去这样的地方工作。有一张深木色的桌子,一杯奶咖,白色的耳机线散在桌面上,像一根细细的藤蔓。我坐在那里看稿子,看别人写的青春,看别人写的女孩和男孩,看别人写的那些笨拙的告白和漫长的告别。然后我会在稿子旁边写批注,字要写得很好看,圆圆的,有一点连笔。我会用红笔,但不会画那种很严厉的叉,只会在旁边写:“这里的心理描写可以再细腻一点”“这个转折有点突然,要不要加一段过渡?”“这句话真美,我读了三遍。”

这些幻想是在很多个下午里慢慢长出来的。那些下午,我坐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窗帘拉了一半,阳光从另一半照进来,照在书桌上。我的书桌是白色的,上面铺了一张浅蓝色的桌布,桌布上有一块洗不掉的墨水渍,蓝黑色的,像一小片凝固的夜空。我趴在桌上写日记,写今天看了什么,写了什么,想了什么。日记本是带锁的那种,钥匙是一枚很小的银色钥匙,我把它串在一根红绳上,挂在脖子上。其实里面写的都是些琐碎的事——“今天语文老师穿了一条新裙子,很好看”“同桌借了我一块橡皮没有还”“放学的时候看见一只猫趴在墙头上,我叫它,它看了我一眼就跑了”。但我觉得这些事很重要,重要到必须锁起来。

有一次,我在日记里写:“我以后要当《小小姐》的编辑,我要看很多很多稿子,我要和文字过一辈子。”写完之后我看了很久,然后把那一页撕下来,折成很小的一块,塞进一个装幸运星的玻璃瓶里。那个瓶子里已经有很多幸运星了,各种颜色的,但我从来没有打开过。后来搬家的时候,瓶子不见了。我找了很多地方,书架上、抽屉里、床底下,都没有。可能是在某个我不知道的时候,被当成垃圾扔掉了。也可能它还在,只是藏在了某个我再也想不起来的地方。

后来我上了初中,上了高中,上了大学。我没有再每个月去书店等杂志。《小小姐》停刊了。我在手机上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食堂吃饭,面前是一盘番茄炒蛋,红色的番茄,黄色的蛋,颜色很鲜艳。我把那条消息看了两遍,然后锁了屏幕,继续吃饭。番茄炒蛋有点咸,我喝了一口水,水是温的,在塑料杯壁上凝了一层薄薄的雾。

大学我读的是中文系。课上老师讲现代文学,讲鲁迅,讲张爱玲,讲萧红。我在笔记本上记笔记,记着记着就会走神。走神的时候,我就在笔记本的空白处写小说,写一个女孩走进一家旧书店,书店里很暗,有一股纸张发霉的味道,她在最里面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很久以前的杂志,翻开,里面夹着一片干掉的叶子。我没有写完,只写了一个开头,后来那个笔记本被我用来垫桌脚了。

大三那年,我去了一家杂志社实习。杂志社在一栋老楼里,电梯是那种铁栅栏式的,开的时候会发出很大的声响。办公室不大,几张桌子拼在一起,上面堆满了书和稿子。我的位置在窗边,窗台上有一盆绿萝,叶子有些发黄,但还是在长。编辑姐姐给了我几篇稿子让我看,说:“先练练手。”我翻开第一篇,是一个女孩写的故事,写她和外婆的故事。外婆住在乡下,院子里有一棵枇杷树,每年夏天都会结很多枇杷,外婆会把枇杷熬成膏,装在一个小陶罐里,让她带回城里。她写外婆的手,写外婆的围裙,写外婆站在门口送她的时候,风吹起外婆的白头发。

我看了很久,然后在旁边写了一句话:“这段很好,读的时候我想起了我奶奶。”编辑姐姐看了我的批注,笑了一下,说:“你写得挺好的。”那天下午,我坐在那个位置上,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我的手上。我忽然想起十一岁的自己,想起那本硬壳笔记本,想起那些草莓贴纸,想起那些被撕下来折成幸运星的纸。我想,我现在算不算和文字打交道了?算吧。但那个“一辈子”还没有到。

实习结束之后,我离开了杂志社。那盆绿萝我没有带走,后来听说它被搬到了另一个办公室。我也没有再联系那个编辑姐姐。日子像水一样流过去,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澜。我写论文,我毕业,我找工作,我换工作。我做过文案,做过策划,做过新媒体运营。每天写很多字,但那些字都不是我十一岁时想写的字。那些字是——产品介绍、活动方案、推文标题、总结报告。有时候我写累了,就趴在桌上,闭上眼睛,想象自己坐在一张深木色的桌子前面,桌上有一杯奶咖,白色的耳机散在一边,耳机里放着音乐,我一边听一边看稿子。这个画面像一张照片,被我放在记忆的某个角落里,蒙了一层薄薄的灰。

有一年冬天,我在一家咖啡馆里等人。咖啡馆很小,只有五六张桌子,墙上挂着一些黑白照片,拍的是老街道、老房子、老人。我点了一杯奶咖,坐在靠窗的位置。奶咖端上来的时候,奶泡上拉了一朵花,很简单的那种,只有几瓣。我拿着勺子搅了搅,花就散了。窗外下着小雪,很小很小的雪,落在玻璃上就化了,变成一个小水点。我看着那些水点,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篇童话,里面有一个女孩,她可以在雪地上写字,写出来的字会变成星星。我想,如果我也可以在雪地上写字,我会写什么呢?可能会写——“我长大以后要当一个编辑。”然后那些字变成星星,飘到天上去,谁也看不见。

那天我等的人没有来。我在咖啡馆里坐了两个小时,喝完了一杯奶咖,又点了一杯红茶。红茶很烫,我小口小口地喝,热气扑在脸上,暖暖的。店里放着一首很老的歌,歌词听不太清,旋律很慢,像一条河在缓缓地流。我忽然觉得,这样也很好。一个人坐在冬天的咖啡馆里,看雪,听歌,喝红茶。不需要成为谁,不需要做成什么事,就这样坐着。然后我想,也许十一岁的我幻想的那个未来,并不一定是一个具体的职业,而是一种状态。那种状态是——有一张桌子,有一杯热饮,有一根白色的耳机线,还有和文字在一起的、安静的、漫长的时光。而我现在,其实已经拥有了这些。只是桌子不是深木色的,耳机是黑色的,热饮有时候是奶咖,有时候是红茶,有时候是白开水。但那种安静是一样的。那种和文字在一起的感觉,是一样的。

从咖啡馆出来的时候,雪已经停了。地上薄薄地铺了一层白,踩上去会留下脚印。我走得很慢,听自己的脚踩在雪上的声音,咯吱咯吱的。路边的树都光了,枝桠上积着一点雪,像开了一树白花。我忽然很想写一个故事。写一个女孩,她小时候想当一个编辑,后来她没有当成,她做了别的工作。但有一天,她在整理旧物的时候,翻出了一本小时候的笔记本,里面写满了她抄来的句子。她把那些句子读了一遍,发现自己还能背出来。然后她笑了,把笔记本放回箱子里,继续过她的日子。这个故事没有什么高潮,没有什么转折,就只是一个人和她的过去打了个照面。但我觉得,这也许就够了。

后来我搬家,整理书的时候,翻出了一本很多年前的《小小姐》。封面已经褪色了,边角也卷了起来。我翻开,看到里面有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个女孩在毕业那天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她最好的朋友写的,那个朋友已经转学走了。信里说:“你要记得,无论以后你成为什么样的人,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为你骄傲。”看到这里,我停下来,把杂志合上,又打开,又合上。然后我把它放在要留下的那一摞书里。那一摞书不多,但每一本都有理由留下。

现在,我坐在自己的书桌前,写这些字。书桌是白色的,上面铺了一张浅灰色的桌布。桌布上有一块洗不掉的咖啡渍,褐色的,像一小片秋天的叶子。旁边有一杯水,水已经凉了,杯壁上凝着水珠。耳机是白色的,线绕在手机上面,没有散在桌上。窗外是春天,梧桐发了新芽,嫩绿色的,在风里轻轻地晃。我有时候写着写着会停下来,看一会儿窗外,然后继续写。我不知道这些字会不会有人看,会不会有人喜欢。但我在写。我在和文字打交道。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辈子,但至少,现在是。

我想起十一岁的自己。她坐在那间小房间里,趴在铺着蓝色桌布的桌子上,在带锁的日记本里写:“我以后要当《小小姐》的编辑。”她写得很认真,一笔一划的。她不知道后来那个杂志会停刊,不知道自己会去读中文系,不知道自己会做和文字有关但又不完全是编辑的工作,不知道那些被她剪下来的句子后来都被她忘掉了。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写。她把那句话写完,然后撕下来,折成幸运星,放进玻璃瓶里。那个玻璃瓶现在在哪里,我已经不知道了。但那个幸运星还在。它在某个地方,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里,静静地待着。

而我在这里。在这个春天的下午,在白色的书桌前,在凉掉的水杯旁边,写着这些字。没有深木色的桌子,没有香甜的奶咖,没有散落的白色耳机。但我有别的。我有这些字。这些字是我写的,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它们不完美,它们有时候很笨拙,有时候很啰嗦,有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它们是我的。是我在无数个白天和夜晚,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的。就像十一岁的我,在日记本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我要当一个编辑。那时候她不知道,也许她永远也当不成那个编辑。但她写了。她写了,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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